猝死相驗後確診案爆增!檢警批衛生單位甩鍋:應先PCR再相驗

▲1名男子染疫猝死,檢警指出,衛生單位應該先「核酸檢測」再行報驗。(圖/畫面翻攝Google Map)

記者中嶽臺北報導

全國新冠肺炎疫情嚴重,1名年約87歲的男子在家身亡,最後相驗後確定染疫,但常常在染疫民衆身亡後才發現確診,衛生局醫院相關單位,卻直接告知「司法相驗即可」,但檢警卻反彈「衛生單位應先核酸檢測」。

據瞭解,1名87歲的楊姓男子,住在萬華西昌街的租屋處,房東多日沒有看到楊男,9日進入查看竟然發現男子倒臥牀上,且當場沒有呼吸心跳,警方到場後發現楊男已經死亡超過3天。

警方查出,染疫身亡的楊男並非匡列對象,同時也不是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的對象,衛生單位不願意到場,直接要檢警「司法相驗」。

檢警會同法醫相驗楊男遺體,最後法醫認定楊姓男子因確診新冠肺炎,導致併發器官衰竭、呼吸性休克原因,造成楊姓男子身亡。

警員透露,如果發現民衆陳屍家中,應該先由衛生單位進行核酸檢測,確定爲陰性後再進行相驗,且檢察官也尚未排入施打疫苗優先順序,卻要因爲不明猝死案接觸不確定是否染疫的遺體。

檢警私下表達不滿,這樣的情形已經不只一次,應該由衛生局先採檢是否爲確診者,否則除了到場的警員有染風險,連報驗的檢察官、法醫以及陪同的警員,也都有染疫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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