蔥肉包標示「腸胃微笑」 北市饅頭店涉標示不實遭罰4萬元
食藥署今年1到2月稽查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共查覈155家、抽驗311件成品,其中多家檢驗不合格,遭地方衛生局開罰。(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年1到2月稽查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共查覈155家、抽驗311件成品,其中多家檢驗不合格,遭地方衛生局開罰,包括「品樂坊食品」遭查獲逾期原料紅曲粉1.3公斤,違反《食安法》遭裁處24萬元;「孔子饅頭有限公司」販售的三星蔥鮮肉包,包裝標示「腸胃微笑」,涉標示不實,也遭開罰4萬元。
食藥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3年度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稽查專案」,今年1到2月稽查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113家、抽驗229件成品,以及販賣業42家、抽驗82件成品。結果共有13家不合格遭罰,其中多家都是檢出甜味劑或防腐劑。
值得注意的是,臺北市「孔子饅頭」產品「三星蔥鮮肉包」未依完整包裝標示,且包裝標示「腸胃微笑」,涉及維持或改變人體器官,涉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2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裁處4萬元。
另外,新北市「品樂坊食品」遭查獲逾期原料紅曲粉2包、共1.385公斤,有限日期爲2023年12月7日,已依法沒入銷燬,違反《食安法》第15條,裁處24萬元。基隆市「旺記上海小籠湯包行」生產的「港式小籠湯包」大腸桿菌復抽驗不符規定,違反《食安法》第17條,裁處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