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雄搭到彰化」 運將樂翻接大單 結果悲劇了
解姓男子坐霸王車,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他4 個月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解姓男子於2020年7月底深夜坐霸王車,他當時從燕巢區義大醫院門口搭計程車到彰化縣某處,向司機謊稱之後會匯款給司機鄭姓男子,還給鄭男拍攝身分證正本作爲抵押。鄭男事後因爲沒有收到車款3600元而報警。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照詐欺得利罪,加上解男爲累犯,判處他4個月有期徒刑。
解姓男子當時隱瞞其沒有能力支付計程車錢的事實,搭車從燕巢區義大醫院門口要前往彰化。司機鄭男以爲接到大單,但事後卻遲遲未收到款項,因此向警方報警。警方訊後函送橋頭地檢署,檢方起訴解姓男子。
解男到案時坦承犯行,法官審理後認爲解男犯下詐欺得利罪,且他之前才因妨害自由案件,經高雄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確定,2020年4月底才執行完畢出監。但解男纔出監3個月就坐霸王車,顯然對刑法的反應能力薄弱,因此加重其刑。
法官審理後判處解男4 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並追徵解男坐計程車的車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