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護“1棵樹”到保護“1萬棵樹”(身邊故事看改革)

本報記者 張 璁 施 鈺

“遠遠看到這棵樹,就到家了!”

福建省福州市徐家村的古樟樹抽出新枝,勾起了鄭書鴻的鄉愁。兒時記憶裡,大樹底下是孩童追逐嬉戲的天地,大人收工歇息的蔭涼,逢年過節還繚繞着祈福迎祥的煙香。

去年初,這棵大樟樹遭遇了一場危機——

福州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中心,福州徐家村的兩名村民,火急火燎找到值班的福州市人大代表鄭書鴻:當地拆遷施工,村口那棵樹齡近300年的樟樹就要保不住了,“快來救救大樟樹!”

“走,看看去!”

趕到村裡,冠大如蓋的古樟樹,只剩光禿禿的樹幹。鄭書鴻心急如焚,立即聯繫林業、檢察等部門搶救保護。

“古樟樹怎麼沒掛牌保護?”鄭書鴻和七八名福州市、區人大代表深入調研,一問才知——這棵香樟居然不在福州當地法規的保護範圍。

原來,福州城區有1000多棵古樹名木,非城區則多達8000多棵,但《福州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只適用於城區,覆蓋全市古樹總量兩成不到。

“立法不能只管城裡的1000棵樹,全市的1萬棵樹也要一視同仁。”鄭書鴻說。

很快,“對古樹名木保護立法”的調研報告擺到了福州市人大常委會的案頭。福州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修法由此啓動。

立法,牽一髮而動全身。

“城區的歸園林,非城區的歸林業,管法大不同。”

“條文一動,從管理體制到經費人員,都得跟着變。”

“改不改得動?接不接得住?”

調研、座談、審議……問題越來越明確——擴大法規保護範圍,最大的障礙是“兩軌”並“一軌”。

調研漸行漸深,鄭書鴻發現:同樣一棵百年榕樹,由園林部門估價,綜合考量生態、歷史、人文等價值,可達上百萬元;由林業部門估價,只能以材積計算,榕樹木質粗疏,也就估個幾千塊錢。

“想把保護標準拉齊,就得通過改革完善法治。”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林峻說,“原則就是一條,銜接規定、統一標準‘就高不就低’。”

分級保護、職責範圍、法律責任……新規起草,福州市人大常委會主導,園林、林業等部門反覆磨合,合力推進。

今年1月1日起,修訂後的《福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正式施行,立法保護範圍從城區擴大到全行政區。

新規落實得怎麼樣?鄭書鴻又出發了。

福州福清西邊村,古荔枝樹下,村民正忙着趕在冬至前塗灰防蟲、鬆土控梢。

“這些荔枝樹是祖祖輩輩傳下來的,關係着村民的生計。”西邊村黨支部書記賴先鋒說,以前擔心一旦“掛牌”,影響利用,不敢申報認定古樹。

“現在古樹荔枝的名頭打響了,大夥兒‘擔心’變‘上心’。”村民告訴鄭書鴻,新規管到村裡,認定了古樹,政府不光發補助,還提供養護指導。

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在改革發展中完善法治。“今年全村主動要求申報認定了70多棵,前不久還評上了‘福建最美古樹羣’呢!”賴先鋒說。

《 人民日報 》(2024年12月01日 第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