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市場耐震補強改善第三期計劃 經濟部持續推動
前瞻基礎建設計劃-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補強改善」第三期計劃再出發!凡在民國88年12月31日以前建造的公有市場建築物,可向經濟部提出耐震補強或拆除重建需求計劃爭取經費補助。爲讓地方政府瞭解本計劃的申請程序,經濟部將於110年3月30日於逢甲大學舉辦計劃啓動說明會。
臺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建築物常受地震災害威脅。經濟部表示,全國483處公有市場中,民國88年12月31日前建造之老舊市場計有366處,約佔76%。如由各縣市政府自行編列預算改善,估計至少須花費10~20年,因地震具不可預期之瞬發性,故由中央編列特別預算挹注辦理,以有效縮短改善時程。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分三階段辦理,經「初步評估」有疑慮者再進行「詳細評估」,並經確認有補強改善需求者再進行實體工程。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表示,前瞻計劃第一、二期(106至109年)籌編預算10.88億元,共計補助傳統市場耐震初評129件、耐震詳評548件、補強工程81件、拆除重建工程19件,合計777件計劃;第一、二期計劃經濟部已協助地方政府多數市場完成耐震能力評估,耐震評估補助之階段性任務達成,後續四年經濟部持續爭取12.66億元預算。
而第三期(110至111年)預算2.56億元立法院已審議通過,主要將投入已完成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具耐震有疑慮之市場建築物,推動地方政府辦理耐震補強工程或拆除重建工程,請各縣市政府把握特別預算挹注之難得機會,盤點民國88年12月31日前建造之老舊市場建築物,具有耐震疑慮而尚未進行補強或拆除之傳統市場,儘速納入110-114年計劃辦理。地方政府如未於前瞻計劃提出申請補助之老舊市場,須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籌措經費,負起安全營運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