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80天 孫道存侵佔再判1年半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挪用基金會公款近1.4億元,19日爲臺北地院依公益侵佔罪判刑1年6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涉掏空公司200億元入獄,今年元旦才刑滿出獄,迄今未滿80天,又因挪用基金會公款近1.4億元,19日爲臺北地院依公益侵佔罪判刑1年6月,可上訴。
孫道存因太電掏空案,依僞造文書罪判刑3年確定後,今年元旦出獄,同日就因本件侵佔案遭法官羈押,他不服提抗告成功,合議庭最後改裁定3000萬交保。
本案起因孫道存涉及掏空案及逃漏稅捐行政裁罰案件,積欠鉅額稅款及罰鍰,遭投資人求償及強制執行,導致資金無法自由運用。孫爲了週轉資金,自2012年6月起多次指示下屬,提領「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資金」公款挪爲己用,涉犯公益侵佔罪。
北院審理,合議庭認定,孫道存利用身爲兩個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侵佔網球基金會3779萬元、孫法民基金會1億0160萬餘元,爲避免遭檢調查緝,或應付教育部年度審查,不時回補款項,掩飾犯行。
審理期間,孫道存表示他剛服完刑,目前沒有正式收入,名下也沒有財產,但他需要扶養妻子,只能向朋友借貸過活,無力照顧高齡母親,由6名子女幫忙扶養。合議庭考量他自始就認罪,且已將侵佔款項回存基金會,坦然面對司法審判,深表悔悟,犯後態度良好,依公益侵佔罪判刑1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