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訓主任資格保存5年 衆師抗議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廿五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縣府教育侷限制縣內國中小學「儲訓主任資格保存五年並強行借調候用主任」,逾越法律授權,要求教育局說明改善。

教育局指出,這個限制是考量現今教育環境及相關法規變化極大,若五年內沒有聘任,其學校教育行政專業未必能符應教育現場所需。

副理事長羅焜榮指出,桃園縣從九十九年起規範「儲訓合格後,如五年內,以儲訓合格後之下一學年度開始計算,未獲聘擔任主任……,即喪失主任候用人員資格。」他說,這項規定引起許多擁有候用主任資格的人員不滿,陸續向產業工會投訴。

羅焜榮說,此規定明顯逾越「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取得參加校長遴選或受聘主任資格,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廢止其資格。

產業工會指出,縣市政府甄選候用主任的目的,在於爲學校儲備優秀行政人才,但桃園縣對於有意於行政工作的國中小老師須先通過甄選考試,再經八至十週的儲訓合格後,方取得候用主任資格,五年未經任用及失格,認爲太過離譜

教育局指出,會訂此規定,在於考量現今教育環境及相關法規變化大,考取主任資格的候用主任,五年內未擔任主任,其學校教育行政專業未必能符應教育現場所需。

教育局對於產業工會指稱,強行借調候用主任做行政業務清查後表示,目前未有以候用主任身分借調的教師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