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銅吃鐵!侵吞同袍差旅費4萬餘元 海軍少校下場慘了

海軍少校侵吞同袍差旅費4萬餘元 ,遭檢舉後法辦。(中時資料庫)

海軍教準部一位少校體育指導官陳姓少校,藉着負責辦理體能鑑測業務機會,原本應該替同仁申報業務差旅費,並在取得現金後交付,未料有同仁發現遲未領到錢,於是向業務承辦人員詢問,事後才知道遭到陳員私吞4萬餘元而遭到檢舉,法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陳姓少校自民國105年11月16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爲海軍教準部擔任體育指導官,負責辦理海軍司令部規劃之訓練及鑑測等相關業務。陳員於承辦之體能鑑測結束後,均會依慣例向所有參與體能鑑測之人收取交通費及住宿費等相關單據,交予不知情之上開單位同仁依相關流程申報差旅費。

並由同仁領得現金後全數交由陳員發放給出差人員。

未料詎陳蒲毅在報支完成體能鑑測之差旅費依上開流程報支完成,並由同仁處領取現金後,竟未將款項交給參與鑑測同仁,而將該等款項據爲己有,合計新臺幣4萬2336元。事後參與鑑測同仁因遲未領得款項,經詢問辦理同仁後,才知道竟遭到陳員私吞。於是憤而向上檢舉遭到法辦。

法官審理後認定,陳員擔任海軍教準部少校體育指導官,本應時刻廉潔自持,竟利用身爲鑑測業務承辦人之機會,將出差人員之差旅費侵吞,考量陳員犯後坦承犯行,且與同仁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