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失蹤宣告死亡11年 女子復活了!只因沒身分證無法就醫
離家失蹤被宣告死亡11年,女子復活,只因沒身分證,無法看醫生。(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化名)在2006年因爲想要變性,與父母爭吵後離家,自此失去連絡、音訊全無,因爲失蹤超過10多年,父親就依法聲請死亡宣告,經法院裁定宣告小萱在2013年死亡。小萱指稱,她當年因擔心取消失蹤人口通報,需要被認親,所以未取得新式身分證,現在也因此無法看醫生,因而依法聲請撤銷死亡宣告。
法院審理,法官認,家事事件法第160條定有明文,經宣告死亡裁定確定後,發現受宣告死亡之人尚生存者,得聲請撤銷宣告死亡之裁定。並且宣告失蹤人死亡之裁定,不過僅推定其何時死亡,既然稱推定,自得以反證推翻之。
法官考量,小萱雖然經法院宣告死亡,但小萱已於今(2024)年7月具狀聲請撤銷宣告死亡,並且到庭表示,她當年是因爲變性問題,就跟家裡吵架,也因而離家出走,她幾乎住在朋友家裡,不太需要身分證,但現在因爲有缺牙等問題,沒有身分證無法看醫生。
法官當庭覈對小萱的舊式身分證以及年籍資料,加上小萱的胞姊到庭指認且陳述明確,足認小萱與當年法院民事裁定宣告死亡之人爲同一人,並且目前卻仍然生存。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小萱當年雖受宣告死亡之裁定確定,但是她目前既然仍生存,所以當年做出的亡之裁定,與事實不符。因此,小萱請求撤銷該死亡宣告之裁定,自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