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攀住房公積金一體化發展有關政策12月1日起繼續實施 有新調整

觀點網訊:10月25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與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通知,宣佈成攀住房公積金一體化發展相關政策自12月1日起繼續實施,並有新調整。該政策旨在響應黨中央國務院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戰略部署,滿足羣衆住房公積金服務需求,推動成攀區域一體化發展。

政策規定,成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兩市區域內異地購房時,可向繳存地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準、抵押擔保方式等將執行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的貸款管理政策,而房屋抵押登記則在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所在地限額標準,具體額度由兩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另行公佈。此外,若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個人住房貸款率高於90%,可暫停執行本政策。

該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成都與攀枝花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兩市區域內非繳存地購房時,除了原有的向購房地公積金中心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的選擇外,現在還可以向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這一變化解決了職工“兩地跑”“多次跑”的問題,提高了辦理效率。政策還支持借款申請人購買期房、現房、再交易房申請公積金貸款,並可申請組合貸款,即在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時,可同時向貸款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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