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800萬交保 戴電子腳鐐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及臺灣智慧光網弊案遭起訴,臺北地方法院1日准予8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戴上電子腳鐐。陳重文交保後,不發一語步出北院。(黃世麒攝)

喧騰一時的臺灣智慧光網弊案,臺北地檢署依圖利、僞造文書等罪起訴臺北市議員陳重文、白惠萍夫妻、業者康立錡、陳洛麟4人。經臺北地方法院密集開庭審理後,陳重文聲請具保停押,合議庭1日准予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限制住居並戴上電子腳鐐。羈押195天的陳重文,花3小時籌措保金交保,下午4時40分走出北院全程不發一語。

北院1日再度開庭,陳重文及辯護人主張證人已全數詰問完畢,沒有串供串證之虞,也沒有新的聲請調查證據,下次開庭辯論需要多一點時間討論,願意穿戴電子腳鐐,請求具保停押。

公訴檢察官表示,陳重文爲現任議員,當初法院考量有勾串證人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昨雖已詰問證人完畢,但依議員身分及財力,仍有干預證人、勾串他人且有資力逃亡、滯外不歸,如果要交保在外應辭去議員職務。

陳重文的律師呂俊傑說,檢方偵查調查完備,昨日也詰問完證人,已無勾串他人可能,陳重文當議員是選民選出,依法律行使職權,是否能交保停押應迴歸《刑事訴訟法》,颱風來襲可能影響律見,下週二本案進入辯論程序需更多時間討論。

案經合議庭休庭討論,審判長諭知陳重文仍有逃亡之虞的羈押原因,但本案證人已交付詰問完畢,沒有其他聲請調查證據,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準陳重文800萬元交保,停止羈押,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並接受電子監控。

臺智光案議會專案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秦慧珠9月30日邀相關單位瞭解進度。北市資訊局表示,外傳臺智光以租賃其他業者光纖代替自行建置,經抽查暫無發現。

北市警察局說,今年4月9日起警局3M網路費每月僅支付臺智光1761元,但臺智光仍主張每月2100元,也是未來要仲裁或訴訟的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