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遭最大宿敵反告1法條「慘被強制封口」! 2身分線索曝光

圖文/鏡週刊

網紅陳沂在演藝圈樹敵無數,大砲型言論帶來流量也惹禍上身,除了當街遭毆打外,更是法院常客,但她畢竟是法律系畢業,連國防部也告不贏她。不過陳沂最近遭某宿敵死纏不放,雖然對方慣性敗訴還是不放棄,又再對陳沂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之訴,以及另一條不能說的法律申訴,試圖封住陳沂的嘴。

陳沂嘴秋形象深植人心,甚至連死咬我國奧運選手的《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都被網友形容是「高配版陳沂」,已經成爲某種形象的代名詞,但她四處嘴巴不饒人的作爲,不只讓人心累,更常常上升到法律戰。據悉,陳沂日前纔到警局做筆錄,原來她遭宿敵提告違反《跟騷法》,以及指控另一條不能說也不能報導的法律,搞得陳沂疲於奔命,卻又什麼都不能講。

▲陳沂(右)因「嘴秋」,竟遭仇敵當街毆打,她直奔立法院開記者會,並和媽媽(左)相擁而泣。

這位宿敵對陳沂提出《跟騷法》之訴,還提供了一疊厚厚像百科全書般的資料,羅列歷年來陳沂對她的評論;同爲公衆人物,也同樣藉由聲量賺錢,對方竟然使出這招,就是因法條中規定,「對特定人爲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等,若當事人主觀認定遭到騷擾,就可提出告訴;經法官判定,可獲得保護令。

▲陳沂因爭議言論得經常跑法院,但幾乎都勝訴。

宿敵更對陳沂提出另一條不能說也不能報導的申訴,因該法令規定,若非經過當事人同意,不得透露當事人的資訊;也就是說,只要提出這條指控,陳沂就不能討論,形同強制堵住陳沂的嘴。

據悉,這位宿敵經常敗訴,除了和陳沂的法律戰幾乎全盤皆輸,與各個鬧出糾紛的單位也都敗訴,但還是不放棄、使出各種方法糾纏。

▲民衆鄭氏曾要求免費抽脂,還跟着診所去香港配合宣傳,手術完成8年後卻稱做壞了,告上法院但敗訴。(翻攝自元和雅官網)

陳沂日前在臉書發文透露,「有人去警局申訴我『性ㄙㄠ擾』和『跟ㄙㄠ』。但礙於法規,我不能說她是誰,也不能說內容。就,你們想的那樣。」粉絲一看,就猜出可能人選。

▲陳沂(左)登上情色平臺SWAG和孫安佐(右)激戰數回合。(翻攝自陳沂臉書)

據瞭解,陳沂心情並未受到影響,繼續在網路上猛開戰場,她酸吳宗憲又稱要退出演藝圈,就像巷口某家店,整天掛紅布條說要結束營業大拍賣,「是滯銷還是怎樣?」對好友謝忻在節目上吐露心聲也批,「妳(謝忻)跟阿翔都有錯,是要道歉什麼?」但關於與宿敵的官司,本刊詢問陳沂迴應,她表示因爲法規,無法接受本刊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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