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2度戒護就醫聲請交保 北院函詢檢方意見最快今裁定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京華城容積率案涉行賄被羈押禁見,日前被北檢提訊坐輪椅出庭。(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京華城容積率案涉及行賄,上月(8月)30日被羈押禁見至今,卻在上週五(13日)第2度因健康狀況被戒護就醫、當晚已送返看守所,辯護律師同日替沈聲請交保,臺北地院分案處理,因全案仍在偵辦中,法官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今(16日)將函詢檢方意見再裁定。

《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偵查中的案件,法官決定是否准許在押被告具保停止羈押,應先徵詢檢察官意見,但若是檢察官聲請讓被告停止羈押,或有同法第114條情形,包被告僅涉犯法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等輕罪,或懷胎5月以上、生產後未滿2月,或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等情形,不在此限。

▲沈慶京13日第2度戒護就醫,治療後押返臺北看守所。(圖/記者陸運升攝)

沈慶京本案被羈押禁見於臺北看守所期間,9月5日第1次戒護送醫,被民衆目擊他身體抽搐、狀似危急,但當天就被送回北所,13日下午4點多再度戒護就醫,當晚8點多結束治療送回北所,狀況尚稱平穩,所方表示會持續注意沈的身體狀況,並提供妥適醫療資源。

不過沈慶京的辯護律師越方如當晚8點多到北院遞狀,替沈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越方如短暫受訪指出,沈真的情況不太好,每次身體的狀況都不一樣,當天好像是上吐下瀉,希望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最後當然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

北院受理後分案,今(16日)將行文函請偵辦檢察官表示意見,原則不會提訊沈慶京出庭調查,但會詢問看守所與醫療院所意見等候回覆,若檢方同意放人,法官基本就會准許交保,但檢方即使不同意具保停押,法官斟酌就醫狀況後,仍可能准許交保,檢方如不服,可抗告,若公文往返流程順利,最快今晚可能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