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高雄0件槍擊案 判決卻揭街頭半年前傳槍響「1人中彈」

雙方於三民區同盟三路與中華橫路時發生行車糾紛,爲三民一分局轄區。(洪靖宜攝)

高雄1名沈姓男子開車與余姓男騎士發生行車糾紛,余男拍打車窗想理論,未料沈男搖下車窗後拿了一把槍,就朝他腳邊開了一槍,隨後逃離現場,余男腳踝中彈,緊急送醫手術,沈男也被依殺人未遂起訴。高雄法院審理後,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傷害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判決指出,沈姓男子於2023年3月23日12點多,開車行經三民區同盟三路與中華橫路時與余姓男騎士發生行車糾紛,余男不滿沈男車開太快,看見沈男車輛停放在路邊,就先拍打車窗想理論討道歉,未料,沈男搖下車窗後,竟拿着一把手槍,就朝余男腳開了一槍,導致余男左腳踝中槍,緊急送醫手術,住院住了5天。而沈男則立刻逃離現場,經警方追查後,隔日將人拘提到案,並扣得一把槍枝。

高雄法院審理時,沈男辯稱雙方是因行車糾紛而起,對方當時一直罵他三字經,是因一時氣憤纔開槍射擊,他是朝地上射擊一槍,不是朝身體或頭部射擊,沒有想要讓對方死的意思,且開完槍後,就開車走了,沒有想再回頭對方繼續爭吵的意思。

法官審酌沈男坦承犯行,且難認有殺害對方犯意,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傷害罪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不過,2023年8月23日,高雄市政府召開112年第4次治安會報時,根據新聞稿內文,市長陳其邁指出「高雄市去(111)年全般刑案是近20年來最低,其他犯罪指標與去年同期相較,發生率也大幅降低,破案率大幅提升,統計至今年7月底爲止,槍擊案發生0件爲六都最優」,如今判決書卻揭2023年3月23日,就曾爆發街頭開槍糾紛。

對此數據真實性遭質疑,三民一分局則表示,有關112年3月三民區同盟三路與中華橫路案件,經查本案於案發後因專注於辦案,導致在通報程序上有所疏漏,本分局將從嚴追究分局相關各級幹部督導疏失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