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惟認「撞人肇逃」後 趙少康忍不住說重話

立法委員陳柏惟。(黃國峰攝)

基進黨立委陳柏惟被媒體人踢爆2011年9月,曾駕車從高雄鹽埕區至鳳山區的路上,撞傷機車騎士後肇事逃逸,因此遭法院判刑一事。陳柏惟今日受訪承認「確有此事」,並坦承自己當時是疲勞駕駛。對此,資深媒體人趙少康痛批,陳柏惟面對質疑,第一時間竟企圖用「這是政治攻擊」粉飾一切。他質疑,陳柏惟選擇肇逃當下有沒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理由?

陳柏惟表示,詳細狀況,判決書也寫的很清楚。自己當時身兼2份工作,那天是凌晨6點要從鹽埕區回到鳳山家的途中,因疲勞駕駛而發生的擦撞,警方也通知報案。此事自己在偵查庭時也坦然面對,也尋求和解。

陳柏惟強調,這不是抹黑,是事實。自己當初投入政治,參選、入黨,都有和相關黨主席、同事報告,也沒有否認過,但基於與當事人有保持聯絡,對方希望不要公開。

對此,趙少康6日在臉書貼文質疑,陳柏惟不斷強調當天已去警察局報案,但起訴書載明陳柏惟「駕駛上開自用小客車逃離現場。嗣警調閱道路監視器發現陳柏惟所駕駛之上開車輛而循線查獲。」明明就是鐵證如山事後被抓包,還想亂帶風向卸責。說謊立委再罪加一等。

判決書內文更指出「參以被告肇事後,完全未下車察看被害人並施以救助,逕自駕車逃離現場,犯罪情節非輕,且被害人所受之傷勢頗爲嚴重」,受害者顱內受傷及硬腦膜下腔出血,竟然還被3Q遺棄在肇事現場。如果沒有其他人施以救助,可能會賠上一條人命。

「肇事逃逸」代表陳柏惟遇到問題的第一反應就是逃、沒有承擔勇氣,是人格及道德缺陷,更是沒有擔當、沒有肩膀的違法表現,臺中第二選區選民真是錯付了,10月23日出門投下罷免票,就是撥亂反正的唯一機會。

趙少康還說,他要問陳柏惟,除了性格上的缺陷,陳柏惟選擇肇逃當下有沒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理由?陳柏惟曾簽署酒駕退選承諾書,請問肇事逃逸要不要辭職負責?民進黨確定還爲這種人站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