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3個月逾9千件 桃警曝「這時段」出門最危險
桃園市警方分析,在清晨出門發生的死亡車禍件數最多,呼籲出門可以穿鮮豔、反光衣物。(警方提供)
桃園市警察局統計,桃園市今年1月至3月19日,發生死亡車禍共32件,受傷車禍則有9000多件,統計發生在清晨4至6時最多,比平均值高出14倍。警方統計,肇事原因是機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自撞路邊停車及行人4件最多。
警方統計,桃園市1月至3月19日,發生A1類死亡交通事故32件、A2類受傷事故9000多件,發生車禍平均死傷比例0.36%。其中清晨4至6時發生交通事故最多,死亡車禍6件、受傷116件,死傷比例爲5.17%,遠高於平均值14倍之多。經過分析後,死亡車禍主要肇因爲機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自撞路邊停車及行人4件及高齡者違規穿越道路2件。
警方也說,去年死亡車禍157件、受傷事故4萬5千多,肇事多爲上班尖峰時段,但今年至今,死亡車禍主要爲清晨時段。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鼎泰表示,清晨因車流較少,及駕駛車輛容易因早起注意力不集中,駕駛常不注意加重油門,等到發現道路有異狀或者車輛失速時,已經來不及反應、煞車,此外高齡者常有早起運動習慣,卻因爲車流較少,沒有依照交通號誌穿越斑馬線、違規穿越馬路,或是走在車道上等危險行爲,駕駛人一旦發現違規,往往來不及煞車,因此撞擊力道通常不小,而會造成嚴重死傷。
警方又說,發生在清晨的死亡事故以65歲以上銀髮族最多,一部份也是因爲反應及認知功能較爲遲緩,遇到危險狀況常常反應不及,提醒銀髮族清晨外出運動,務必要穿鮮豔或有反光功能的衣褲、配件,使其他用路人能清楚看見,降低交通事故。林鼎泰說,此外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行走時應走人行道或者緊靠路邊,不隨意橫越道路,並注意來車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