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旅遊學院大學生外賣被搶事件後續!學校被執行5.5億

此前,長春大學旅遊學院餐飲公司將學生外賣扔垃圾桶並辱罵毆打學生一事,又被挖出新線索。

此事經過發酵,一再度成爲網絡熱點話題,隨着傳播範圍的擴大,有媒體進行深入調查, 學校的財務狀況被大曝光。

據天眼查App顯示,長春大學旅遊學院存在鉅額財務問題,被執行總金額超過5.5億元人民幣。

▲圖片來源:天眼查

長春大學旅遊學院成立於2011年9月,法定代表人爲李豐茂,開辦資金1000萬人民幣,由吉林省教育廳主管,社會組織類型爲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類型爲普通高等學歷教育。

▲圖片來源:天眼查

風險信息顯示,該校現存1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5.5億元,此外還存在多條限制消費令和股權凍結信息。

▲圖片來源:天眼查

通過直接和間接持股,該校擁有3家企業實際控制權,分別爲長春市長旅創客中心有限責任公司、長旅號(琿春)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吉林省旅商創客力量商貿有限公司。

▲圖片來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長旅號(琿春)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原股東退出,新增長春大學旅遊學院旗下長春市長旅創客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全資持股。

該件事揭露出高校管理中的老問題——校企合作的灰色地帶。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高校引入市場化管理,食堂、宿舍、安保等基礎服務外包成了潮流,初衷或許是讓專業公司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

但不少高校,外包後管理混亂、服務質量下降、學生權益受損的問題也層出不窮。這些企業進入校園後,往往更看重盈利,而非服務學生,一旦學校與企業存在利益勾連,學生的權利就會被擺到後面。

長春大學旅遊學院的這次外賣風波,其實就是校企利益凌駕於學生權益之上的典型例子。

再回到法律角度來看,這一幕攔路搶外賣的戲碼究竟是不是“搶劫”?雖然不算傳統意義上的搶劫罪,但惡意阻攔學生正常消費、扔掉個人財物的行爲,已經涉嫌侵權。特別是強行搶奪、試圖“揍人”的威脅行爲,明顯帶有暴力傾向,不管法律上怎麼界定,這樣的行爲在道德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有網友質疑:當學生在校園中連點個外賣都要擔驚受怕、被強行扔掉,學校究竟扮演的是什麼角色?是學生的守護者,還是利益分配的中間人?對此你怎麼看?

來源:長春好爸媽進修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