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陳(衝):臺灣數位及創新產業發展 豈能且戰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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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期間,同一天在網路上看到兩則新聞,頗有感觸,一是歐盟將在二月中旬通過晶片法,另一則是府方證實新閣揆人選,這兩則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新聞,到底有啥關聯?
European Chips Act是人多嘴雜的歐盟,難得有高度共識的法案,終極目標在追求歐洲晶片供應鏈的自主,此次一月下旬IEC通過的條文之所以受人矚目,當然是其中所謂「晶片外交」的文字,其大意略爲:歐盟應尋求與理念相近的戰略伙伴合作,例如擁有半導體優勢的美國、日本、韓國以及臺灣,透過「晶片外交倡議」以強化供應安全,因應斷鏈危機。歐盟此舉顯然是在呼應2022/8美國通過的晶片暨科學法,拜登簽署該法時,系由國務卿發佈新聞稿,外交戰略意味十足,相對歐盟系由產業暨能源委員會主導,只是在條文中安插Chip diplomacy,技巧上自然較爲高明。年假最後一天(1/29)見到美日荷達成共識,禁止向中國輸出晶片光刻機,代表發言的竟是歐盟內部市場負責人,其中奧妙,只能會心一笑。
早在去年開春,本基金髮表專文,其中即提及2021/3/9歐盟曾發佈2030 Digital Compass綱領,中間揭示2030年歐盟半導體產量必須倍增,並且要達到全球產量的20%,充分凸顯歐洲發展數位資產的企圖心。今年本基金第一篇專文,「臺灣需要數位羅盤」,就呼籲要有臺灣版的Digital Compass,藉以指出大政方向,勾畫出臺灣的數位藍圖,並且在政府、產業、人才、技術層面都要有量化的目標。其實兩年前歐盟羅盤在Skill、Infrastructure、Business、Government四方面切入的方法論,就算抄襲,也應該是不錯的模仿對象。數位發展部籌備經年,爲何不此之圖?這一年來,看到歐美連續積極出招,開口閉口就是Diplomacy,此中必有權謀,難免就想到未來世界數位版圖佔有率的消長,國家數位政策豈能從面線平臺起步,且戰且走?至於在產業創新條例中對「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企業,提高投抵比率,更是見樹不見林,欠缺全面思考,在戰略思維上恐怕要再加強。
總統府發言人表示,1/25總統徵詢當事人意見後已確定院長人選,同一新聞中也提到一些留任離任閣員,其中最有趣的是,內定副閣揆爲符合國民體育法規定,早於一個月前即辭去才就任不久的足協理事長職務,問題是依法組閣是院長職權,理應由院長力邀的副院長,難不成是院長出爐前一個月即已定案?難道連假裝內閣是院長籌組的憲政程序都省略了?這與歐盟尊重法制,而爲確保晶片供應鏈的安全,釐訂戰略,步步爲營,兼顧集體安全及個別成員國立場,並未急就章、便宜行事,顯然不同。
晶片外交,不是新名詞,早在2020疫情初起時,就有歐美學者倡議,2021年底漸次成形,其實這與晚近流行的friend-shoring、near-shoring、reshoring等名詞,異曲同工,欲藉地緣政治扭曲比較利益,因縱橫捭闔而裂解地緣經濟,IMF、WTO等以經濟功能爲主的國際組織,並不以爲然,但這就是國際現實,對天然資源短缺、倚重國際貿易的臺灣,影響當然最烈,如何因應,事關整體長期福祉,恐怕是需要全民討論謀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