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風暴逼近谷歌

美東時間8月13日,外媒援引知情人士稱,隨着美國法院上週裁定谷歌的搜索業務違反美國反壟斷法,美國司法部正在考慮一項罕見的措施,即拆分谷歌。此舉將是自24年前拆分微軟的努力失敗以來,美國政府首次以非法壟斷爲由考慮拆分一家公司。知情人士還稱,如果美國司法部推進對谷歌的分拆計劃,最有可能被剝離的部門將是安卓操作系統和其網頁瀏覽器Chrome。其中一名知情人士還表示,美國司法部還考慮迫使谷歌出售其用於銷售文字廣告的平臺AdWords。

受上述消息影響,谷歌母公司Alphabet週二美股盤後一度下跌2.5%,隨後收復了部分失地,截至發稿跌0.9%。谷歌發言人拒絕就可能的補救措施置評,美國司法部發言人也拒絕置評。

據悉,目前討論還處於初期階段。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Amit P.Mehta已要求美國司法部和谷歌在9月4日之前提出一個確定該案解決方案的程序。Mehta已定於9月6日舉行聽證會,討論下一步措施。

當地時間8月5日,法官裁定谷歌非法壟斷了在線搜索和搜索廣告市場,此後美國司法部對谷歌的主導地位討論加劇。谷歌表示將對這一裁決提出上訴,但Mehta已下令雙方開始爲案件的第二階段制訂計劃,這將涉及政府恢復競爭的提議,包括可能的拆分請求。

外媒報道中稱,如果谷歌最終被迫拆分,這將是自上世紀80年代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 T)以來規模最大的美國公司拆分案。

知情人士還稱,剝離全球約25億部設備上使用的安卓操作系統,是美國司法部律師討論得最多的一個選項。據悉,谷歌爲使其搜索引擎成爲設備和網絡瀏覽器的默認設置,向多家公司支付了高達260億美元的費用,其中200億美元給了蘋果公司。

谷歌基於搜索引擎發展在線廣告和其他業務,逐漸成爲市值高達2萬億美元的互聯網巨頭。而法院的裁決可能會徹底重塑谷歌的核心業務,或者要求其放棄長期以來鞏固其主導地位的做法。

此外,在法官做出谷歌違反反壟斷法的裁決前,加州的一個陪審團去年12月曾裁定,谷歌壟斷了安卓應用程序的分發。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本週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不應允許谷歌“從非法壟斷中獲利”。數據顯示,單是去年,谷歌就從搜索引擎和相關業務中獲得了高達1750億美元的營收。

裁決顯示,谷歌壟斷了出現在搜索結果頁面頂部的廣告,這些廣告被稱爲“搜索文本廣告”,用於吸引用戶訪問網站。這些廣告通過谷歌廣告銷售,谷歌廣告於2018年更名爲AdWords,爲營銷人員提供了一種針對與其業務相關的某些搜索關鍵詞投放廣告的方式。去年庭審的證詞顯示,谷歌約2/3的總收入來自搜索廣告,到2020年已超過1000億美元。

其中一名知情人士對外媒表示,美國司法部還考慮迫使谷歌出售其用於銷售文字廣告的平臺Ad-Words。即使美司法部不要求谷歌出售AdWords,也可能會要求實現“互操作性”,使其與其他搜索引擎無縫運行。

司法部官員探討的另一個選項是要求谷歌將其數據剝離或授權給競爭對手,如微軟的必應或Duck-DuckGo。裁決顯示,谷歌的合同不僅確保了其搜索引擎獲得最多的用戶數據(是排名第二的競爭對手的16倍),而且這些數據流還阻止了其競爭對手改進它們的搜索結果和有效競爭。

歐洲最近頒佈的數字“看門人”規則也提出了類似的要求,要求谷歌向第三方搜索引擎提供部分數據。谷歌曾公開表示,共享數據可能會引起用戶的隱私擔憂,因此它只提供符合特定閾值的搜索信息。

在以往的案件中,要求壟斷者允許競爭對手獲得一些技術是一種補救措施。在1956年司法部起訴AT T的第一起案件中,該公司被要求對其專利提供免版稅許可。2000年,一名聯邦法官在一起反壟斷案件中裁定微軟敗訴,微軟也一度面臨“分家”危險,公司最終付出了高達18億美元的和解費用、被禁止參與可能損及競爭對手的排他性交易,並被要求開放部分源碼。

需要指出的是,關於谷歌的反壟斷裁決本身就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反壟斷裁決,這引發了人們對現代互聯網那個時代科技巨頭權力的嚴重質疑。而不僅僅是谷歌,蘋果、亞馬遜和Meta也面臨着反壟斷訴訟。

北京商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