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飲業者逃漏稅?國稅局:目前沒查到

▲茶飲連鎖店據點雖多,但其中有不少屬於加盟店,爲獨立經營。(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手搖飲料業界4月颳起農藥殘留風暴,至今餘波盪漾,也意外扯出連鎖茶飲業者開發票、涉及逃漏稅等議題。對此,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員今(26)日出面說明,連鎖茶飲店雖懸掛同一招牌,但多數爲加盟店,營業各自獨立,且多數單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20萬元,依規定無須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率5%),改由稅捐稽徵機關按查定銷售額課徵1%營業稅,「至今查無逃漏稅情事」。

據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稅法)規定,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的「小規模營業人」,無須開立統一發票,但稅捐稽徵機關仍會主動查定、課徵營業稅,稅率爲1%,其立法意旨;國稅局解釋,當初是考量小規模營業人的數量衆多,稅務行政處理不易,若要求全部開立統一發票,實務上恐有困難,才規定可免開統一發票,改由稅捐稽徵機關按查定銷售額發單課徵營業稅。

「我們定期都會查覈轄區內的小規模營業人,他們也都有繳稅。」國稅局官員說,並不是只針對飲料店,而是符合免開統一發票的對象,國稅局全都會查,「但手搖茶風波發生後,我們確實已下令加強查覈飲料店,目前沒查到有逃漏稅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