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廢死聯盟執委!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願與被害者家屬溝通

立法院12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資格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前往備詢。(姚志平攝)

立法院全院聯席委員會12日審議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人事同意權案,廖曾任中天撤照案鑑定人,且是現任民進黨仲裁委員會主委,加上曾是廢死聯盟執行委員,引發質疑。民衆黨立委張啓楷詢問,9成民衆都反對廢死,但某些人卻處心積慮幫兇手改爲無期徒刑,所有被害者家屬多麼無助,有沒有想過要跟他們面對面溝通?廖福特迴應,「我當然願意」。

張啓楷指出,陳彥翔輪胎行縱火燒死8至親,結果轉爲無期徒刑,家屬吶喊滅門,還不算情節最嚴重嗎?還有一名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10年前,慘遭兇手劉志明以榔頭重擊頭部,案件經歷5度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援引大法官釋憲判決,認定劉志明犯罪行爲未達「最嚴重」標準,改判無期徒刑。張啓楷詢問,「你捍衛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裡?」

廖福特表示,憲判字第8號是引用參考公民自治權利公約第6條以及第36號一般性意見,認爲情節最嚴重犯罪限縮於「故意殺人」,所以法官還是可以處死刑,憲判字引用作爲基準,如果是殺人罪,法定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跟死刑,個別個案要尊重合議庭和個別法官,故意殺人可以處死刑,但要跟個別個案情狀。

張啓楷追問,「所以這兩個案子不夠情節重大?」廖福特說,「因爲我不能夠做判斷,他確實有他的嚴重度」張啓楷說,「你當過廢死聯盟的執行委員,纔要讓你回答此問題,所有受難家屬都呼喊,什麼叫做情節重大?8條人命?」

張啓楷續指,臺灣受害者家屬,有多麼無助,結果一直在幫忙加害者,有沒有想過,要跟受害者家屬面對面溝通?廖福特迴應,「我當然願意,如果有這個機會」。張啓楷說,「我會安排這個事情,所有幫加害者的人,要好好傾聽被害者家屬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