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仿效北市讓交通助理員開單 中市被批「養小蜜蜂」惹民怨作罷
臺北市有113名「交通助理員」,可協助指揮交通、舉發違規停車與違規行爲的YouBike等多項勤務。 聯合報資料照片 記者鍾維軒/攝影
桃園、臺南想仿效北市增設交通助理員,警大退休教授蔡中志認爲,警察受專業訓練,卻耗費大量時間處理違停,交通助理員可減輕基層負擔。不過,中市曾聘有交通助理員,卻遭批「養小蜜蜂」搶錢,還差點被議員刪預算。
交通助理員管理辦法2005年頒佈,已行之有年,目前只有臺北市的交通助理員可開罰單。基層員警說,警察業務繁忙,檢舉違停規定得去現場,若整條路都違停,開單就得花2小時,還得回派出所上傳系統,常用下班時間處理。
員警說,遇到檢舉達人,再忙也得先去現場,有些地區沒有拖吊場,開單後車輛不會馬上移置,檢舉人又來電批評辦事不力;若有交通助理協助取締,警察可喘口氣,也能專注在治安任務。
蔡中志說,民衆檢舉管道多、檢舉量大,員警月薪7萬元,受過專業訓練,卻要花許多時間處理違停;若有交通助理員可取締靜態違規停車,動態的交通違規等由警察處理,可減輕負擔。
臺中市2013年聘請交通助理員,原本任務包含違規停車開單,後來有民衆提行政訴訟,質疑交通助理員的開單資格;臺中高分院都駁回,支持交通助理員開單資格,但官員表示,實際取締時,非警察身分常遭質疑。
臺中有議員批評,交通助理員開單比警察勤勞,連黃線、不影響交通也遭取締,造成民怨。中市府最後承諾,交通助理將以行政工作爲主,不再執行開單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