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踹狗逼童下跪 苗栗男又持刀恐嚇少年斷腳筋
籃球場是民衆運動休閒的好去處,今年6月卻有1名男子持刀恐嚇少年斷腳筋。(示意圖/巫靜婷攝)
苗栗縣竹南鎮林姓男子去年4月間曾於竹南鎮立游泳池作勢踹狗,被10歲男童勸說竟當場逼童下跪還毆打他,被判拘役55日,但林男不思悔改,今年6月又到竹南1處籃球場對少年揮舞美工刀,嗆聲要砍斷少年腳筋,被苗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消息傳回事發籃球場,打球的民衆均表示未聽聞此事,但附近游泳池的業者對林男可是印象深刻。
泳池業者表示,自從發生踹狗事件後,林男就很少出沒於泳池,因爲很多客人都不喜歡他,聽客人說林男會對其他泳客吐口水或有不雅示範,因此泳池目前已禁止他進入,避免影響其他泳客;暑假前曾看過他在附近徘迴2次,但沒聽說他持美工刀恐嚇少年等事。
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說明,林姓男子在竹南1處公用籃球場,因使用籃球場的糾紛,對少年拿美工刀恐嚇說「信不信我會把你的腳筋弄斷,讓你一輩子無法走路」,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法官考量林男之前也有1次故意對兒童傷害罪的犯罪紀錄,故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