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5度酒駕 他這次騎「電動自行車」又被抓!測值0.97mg判6個月
葉男過去5度酒駕被抓,他這次在工地喝完保力達酒,下班後騎着「電動自行車」回家,被警方攔下酒測,結果測值高達0.97毫克,法院審酌他多次酒駕,依公共危險罪判他6個月、併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葉男6月3日在新竹縣新豐鄉1處工地飲用保力達酒,下午5點多騎電動自行車回桃園,在楊梅區被警方攔下,測得酒測值0.9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法院審酌,葉男在尖峰時段貿然上路,雖然是騎乘速度較機車慢的電動自行車,但由電力驅動,速度還是比一般自行車高,具有相當的危險。
葉男在2001年、2009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都曾因酒駕被抓,刑度從罰金到最近一次判5月併科4萬元,卻仍再犯,法官考量他坦承不諱,依公共危險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併科9萬元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