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C年度報告 籲美應更強有力制裁破壞香港民主的官員
CECC年度報告,籲美應更強有力制裁破壞香港民主的官員。(香港中通社)
據美國之音報導,兩黨兩院機構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在美國東岸時間週五(10日)下午發表了2023年度報告。這份報告有關中國人權和法治狀況的年度報告在有關香港狀況的內容中呼籲行政當局,更強有力地制裁破壞香港自治和迫害民主派人士的檢控官和國安法指定法官。
本年度的報告引述聯合國兩個委員會審查香港是否遵守其人權義務的狀況的報告結論,指出香港政府透過《國家安全法》「事實上廢除了司法獨立」,呼籲廢除《國家安全法》以及《刑事罪行條例》中煽動叛亂罪的條文。
CECC的報告引述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注意到一些值得關注的領域,包括受到《香港國安法》指控的被告有被轉移到中國大陸受審的可能性;行政長官和警察在關於執法措施範圍上出現權力過度和不受限制的現象,以及在界定何謂「國家安全」的問題上缺乏法律依據定義的確定性和域外適用的理由。
報導稱,報告列舉了2023年5月香港特首李家超提出法案改變區議會的組成辦法。區議會是社區級的機構,就影響每個地區居民的事務向政府提供建議。儘管區議會的影響力有限,但是在香港政府制訂政策的時候,他們是最後一個可以讓香港市民直接選出代表的議事機構。根據改革方案,直選人數席位大幅減少,所有候選人接受旨在排除被認爲對政府不忠的候選人的審查程序。
CECC注意到,在過去一年來,香港當局繼續起訴違反《國家安全法》的個人,並且在起訴和審判的過程中忽視基本的法律程序和權利,例如陪審團審判和無罪推定。香港當局並且將程序性權利的限制,擴及所有被政府認爲涉及國家安全的指控,以此增強當局懲罰民衆的能力,並限制香港市民和平行使其普遍公認的權利。報告還說,香港當局也企圖在域外適用《香港國安法》,對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的人被指稱犯下《香港國安法》的行爲提出刑事指控,令人不寒而慄,並且具有全球影響力。
報導稱,該委員會的報告提及管理香港監獄系統的懲教署加強了刑法的執行,並在監獄實施所謂「去激進化計劃」,將政治犯視爲「極端分子」,並向他們灌輸絕望和恐懼感的思想,以阻止他們在未來的政治活動。報告引述一名曾經在囚的政治犯說,該計劃使用的策略包括強制觀看宣傳視頻,懺悔會和體罰。
報導稱,香港當局試圖阻止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大律師在法庭辯護失敗後,香港特首李家超要求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進行干預,並獲得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確認特首有權核證是否應在特定案件中接納外國律師在香港執業。雖然中國人大常委會這項解釋並沒有全面禁止外國律師在香港執業,但是分析人士擔心該解釋具有更廣泛的影響,因爲這個情況是允許特首「繞過不受歡迎的法院判決」,並賦予當局不受限制的「以法統治」的權力涵蓋廣泛的問題。
CECC在報告中建議美國政府應更強有力地運用《香港人權及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和《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進行制裁,對象包括金融機構,並特別針對檢察官、法官和其他參與串謀破壞香港自治和權利的個人。
報告還建議美國國會應通過《香港司法制裁法》(Hong Kong Judicial Sanctions Act),要求當局審查在這些領域的可能應用範圍並對此進行制裁。報告建議美國政府應該與英國和其他志同道合的國家協調製裁,並交換有關香港政治犯的訊息,擴大外交努力的影響;行政當局應擴展媒體和調查性的新聞項目,以保護來自香港的獨立新聞與資訊流通,併爲受到《香港國安法》影響被迫關閉的香港新聞機構記者成立特別的學術項目,可以讓他們在美國居留。
報告建議政府應該設立被香港人稱爲「救生艇」的計劃,以消除香港市民獲得美國簽證的障礙,包括向因害怕政治迫害而試圖出境的香港人提供「第二優先難民身份」,並向受影響的在美港人提出長期的解決計劃。
報告還建議美國國會應永久延長不許向香港警方銷售警用裝備與人羣控制技術的禁令,也建議國會通過《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Certification Act),考慮取消香港在美國設立的三個辦事處所享有的外交特權。
美國國會2000年成立了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負責監督中國對國際人權標準遵守的情況。該委員會由9名參議員、9名衆議員和5名總統任命的行政當局高級官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