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芳香袋怪怪的 揪出變態補教師!針孔偷錄6女童如廁

女童如廁發現香氛袋裡有針孔攝影機,揪出補習班老師是偷拍狼。(AI生成圖)

基隆一名詹姓國小補教男師,被發現在教室的廁所內,放置有針孔錄影機的芳香袋,從2019年到2023年9月爲止,共有6名女童遭到偷拍如廁畫面,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法官日前依法宣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可上訴。

法判指出,2023年9月某日,一名女童小萱(化名)如廁時,發現馬桶正對面的芳香袋內有異物,隨即向詹姓老師報告,詹男擔心因而東窗事發,竟將針孔鏡頭拔起並丟入馬桶沖掉,補習班負責人得知該教室廁所遭人裝針孔,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在詹男的筆記型電腦及其住處電腦主機,發現6名女童遭到偷拍如廁的影像。

法官考量,阿國在警詢、檢方偵查及法院審理中均坦承不諱。阿國將針孔隱藏於芳香袋內,並擺放到他所指導班級教室內之廁所,事先並未告知,刻意隱匿而偷拍竊錄女童如廁及身體隱私部分,剝奪女童是否同意被拍攝性影像之選擇自由。

法官審酌,阿國爲人師表,明知被害兒童於本案案發時均未滿12歲,身心猶處於發展階段,判斷力及自我保護能力未臻成熟,其爲被害兒童就讀補習班之導師,本當基於師長照護之情,避免幼童心智之健全發展受到外力不當之侵害。

阿國竟仍未加剋制自己之性衝動,設置錄影工具,利用被害兒童如廁之機會,攝錄她們的隱私活動及身體部位,對被害兒童之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戕害被害兒童之身心發展甚鉅。

日前依法判決,阿國犯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共6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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