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在顯發聲明:從沒性侵任何人!只認偷吃反遭對方糾纏
南韓資深演員曹在顯爆出性侵在日僑胞的女演員,目前各說各話,男方發表最新聲明強調「沒有在廁所強暴過對方」,還說曾去過對方家2次,「連家裡構造都還記得」,甚至透露兩人是交往過的關係,後來被對方纏上,只認了已婚狀態下偷吃。
曹在顯最新發表聲明,開頭就說「對那些因爲我而感到受害的人,這些日子真心爲了謝罪,放下一切來贖罪而活着。」並希望針對最近在日僑胞女演員的爆料作出澄清。
「首先,我從來沒有在廁所對在日僑胞女演員性侵,雖然對方說沒有招待我去她家過,但我去過2次,直到現在都還記得她家的構造,1988年到2001年間播映的一部電視劇後半段認識了那位女生。」曹在顯自招當時30多歲已有婚姻,卻和20多歲女演員往來的確是錯的。
▲曹在顯認了兩人是已婚狀態下偷吃的關係。(圖/翻攝自SBS)
強調兩人在電視劇結束後就開始交往,甚至在電視劇結束後6個月,曹在顯爲了拍別部戲南下釜山,女方也追着過去,當時他曾提出回到前後輩的關係,女方卻希望保持戀人關係,意指對方持續糾纏他。
曹在顯更指出在2002年2月出發去柏林影展前,女方母親找上門,說如果跟女兒交往的話,要嘛就是帶着女兒一起生活,要嘛就找黑道來鬧事,威脅其生命之後,他就開始被女方母親勒索鉅款長達10多年,結算已匯出大約1億韓幣(將近300萬臺幣),沉靜2、3年後最近因爲「Me too反性侵運動」又開始找上他,要求3億韓幣(900萬臺幣)的和解金。
▲曹在顯表示想要結束關係卻遭到恐嚇。(圖/翻攝自SBS)
「不只在日僑胞女演員,我從來沒有強暴過任何人。」曹在顯反駁目前爲止對他所有性侵的指控,並舉出去年曾有一位爸爸指控他37年前與其女兒交往,看他現在經濟生活不錯就要求5億元的事件,最後他也起訴對方了,因此也將起訴在日僑胞女演員恐嚇罪名。
然而女演員昨日接受韓媒專訪表明,「他滿口謊言,我確實是在KBS(電視臺)的男化妝室被強暴,這是真的。」 並表示接近1億元是由曹在顯經紀人匯款,作爲她整型、上演技課等費用,否認要錢,只想要獲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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