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怎麼做?濰坊市殘聯詳解
魯網11月21日訊(記者 王玉龍 張麗華)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作爲殘疾人服務“一件事”的重要事項,請問具體的救助標準和流程有哪些?11月21日上午,濰坊市殘聯舉辦“辦好‘一件事’,架起‘連心橋’”發佈會,會上,有記者提問。
濰坊市殘聯黨組成員、副理事長劉琳迴應表示,濰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工作,把殘疾兒童康復視爲改善民生的有效措施。近年來,市殘聯出臺了《濰坊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等一系列殘疾兒童優惠扶持政策,堅持“救早、救小”和公開、公正原則,對全市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實施康復救助。
救助對象
申請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須爲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未滿十八週歲的殘疾兒童或者持有符合規定的殘疾診斷證明且未滿七週歲的疑似殘疾兒童,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濰坊市戶籍;
2.監護人持有濰坊市居住證且納稅一年以上;
3.監護人持有濰坊市居住證且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
4.監護人持有濰坊市居住證連續三年以上。
救助標準
定點機構集中康復訓練救助每年不少於10個月,每人年補助訓練費:腦癱兒童2.5萬元/人,孤獨症、智力、聽力言語殘疾兒童1.5萬元/人,視力殘疾兒童0.6萬元/人,同時爲有需求的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輔具適配、人工耳蝸手術、肢體矯治等康復服務。
“機構+社區+家庭”康復訓練救助每年累計不少於3個月,每人年補助訓練費:腦癱、孤獨症、智力、聽力言語殘疾兒童0.5萬元/人。
聽力言語殘疾兒童在機構內集中康復訓練救助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智力殘疾、腦癱和孤獨症兒童在機構內集中康復訓練救助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年。對已滿機構內最長康復訓練救助年限、經評估仍需康復的殘疾兒童,採用“機構+社區+家庭”康復訓練救助模式。
申請與審覈流程
1.申請康復救助需要的相關材料
A.殘疾兒童家庭戶口本、監護人身份證、殘疾人證或相關殘疾診斷證明(以上需同時提供複印件3份)。
B.簽訂《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協議》。
C.填寫《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
2.申請及審覈流程
殘疾兒童監護人應當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證發放地縣級殘聯提出康復救助申請。監護人無法申請的,可委託他人、社會組織等代爲申請。縣級殘聯要嚴格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提交資料的審覈。經審覈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由其監護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則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