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地點成凶宅!臺港等級曝光:「3情況」別入住

臺、港兩地的凶宅定義略有不同。(示意圖/shutterstock)

香港名媛蔡天鳳遭到碎屍烹煲,事發地點大埔龍尾村村屋,現已遭外界視爲凶宅,據港媒《香港01》報導,當地房地產經紀表示,要處理該房屋,拆掉重建都未必可行。另粉專《賣厝阿明知識+》跟香港《千居網》也整理出臺、港兩地的凶宅定義,供民衆參考。

賣厝阿明指出,儘管內政部公告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附件「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第11項載有「本建築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但對內容規範不是十分細緻。

至於凶宅是不是鬼屋,賣厝阿明也查到網友製作的「凶宅等級」表,像其中最輕微的「微凶宅」應該就不算鬼屋,定義是意外、跌倒失足死亡、但再往上列的如室內餓死、惡意遺棄導致失去生命跡象等「次凶宅」、求死行爲堅決如上吊、燒炭等「中凶宅」、以及發生過兇殺、槍殺案、社會案件的「中上凶宅」,就相當駭人了。

不過賣厝阿明也強調,雖然法律上並沒有「凶宅」這種專有名詞,也沒有法律要件,但依據上述內政部函示及過去法院判決案例,較具體的定義爲「兇殺而死亡(他人加工緻死)、「自殺而死亡(自行加工緻死)」以及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行爲致死(如跳樓),基本上,非自然死亡的狀況都算凶宅。

另香港《千居網》則指出,無論謀殺、自殺、他殺,都會被視作凶宅處理,另還有一點與臺灣不一樣,就是自然死亡的死者超過一個月、已經腐爛才被發現,也被視爲凶宅。該網站指出,如果不想在香港買到凶宅,最好先做好向地產代理查證、查凶宅網、向銀行查詢估價、或土地註冊住查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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