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朝野、地方角力 中央可能增加釋出5777億元財源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各版本財劃法中央增加釋出財源規模(圖/財政部提供、吳靜君傳真)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週一排審修正《財劃法》,財政部表示,涉及各級政府財政收入面及支出面等規範,財政部部負責收入面,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支出面;其中稅課收入劃分包括中央與地方財源之垂直分配及各地方政府間之水平分配。
一、垂直分配:爲維各級政府財政穩健,避免不經濟支出影響財政紀律,有關中央與地方財源之垂直分配,應通盤審視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及近年整體財政概況,除適度維持中央財政韌性,以因應國際政經局勢變化、氣候變遷等不時之需外,並應兼顧地方財政需求,審慎規劃辦理。
二、水平分配:爲符分配公式之合理性,各地方政府間水平分配須考量因素包括強化財政努力、兼顧基本建設需求及發揮均衡區域發展等功能,關照面向衆多,且須廣泛徵詢及蒐集各界意見。
財政部日前已就統籌稅款分配公式洽徵地方政府意見,將適時邀集地方政府協商,尋求共識。
有關各黨團及委員提案,中央釋出財源規模部分 各該提案涉及增加中央釋出財源者計有國民黨黨團提案等10案,經按2023年度稅收實徵數推估,增加釋出財源規模介於333億元至5777億元間垂直分配應考量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以及近年整體財政概況,並適度維持中央財政韌性,審慎規劃。如中央大幅釋出財源,恐影響國防及推動社會福利、重大建設等支出預算財源籌措,亦將排擠對地方政府之補助。
稅收直接分成部分 各該提案涉及調整稅收直接分成部分計有民衆黨黨團提案等7案,鑑於我國各地自然環境及工商發展條件不一,稅源分佈不均情形顯著,擴大稅收直接分成之財源,恐拉大本已不均之地方財政差距,無法透過調盈劑虛達成區域均衡發展。
有關水平分配部分,國民黨黨團提案 分配公式以人口指標爲主,易導致人口數較多之市縣獲配數顯著優於其他同級市縣,對於人口較少之地方政府較爲不利。爲符外界對分配公式之期待,宜兼顧人口結構變化、強化財政努力、增訂污染指標及發揮均衡區域發展功能等面向。
民衆黨黨團、林委員思銘等20人、洪委員孟楷等22人提案 ,採劃一直轄市及縣(市)分配基礎,並優先彌補基準財政收支差短,與2012年行政院版規劃方向相同,雖具調盈劑虛效果,惟外界期待分配公式指標宜再強化財政努力,增訂污染、落實均衡區域發展相關指標。
組成委員會擬訂統籌稅款分配辦法一節,財政部部修正《財劃法》及《統籌稅款分配辦法》均曾邀集學者專家、中央與地方相關機關參與研商,並多次參加公聽會,聽取意見;未來檢討財劃法可朝精進分配機制、提升財政紀律及開源節流績效,並以客觀分配公式辦理,俾維持各級政府之財政穩定,統籌稅款委員會有無設立必要尚須審慎研議。
有關提撥特別統籌稅款比例由6%降至2%一節,考量該稅款主要係爲適時提供支應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其適當提撥比例應就地方需求及整體統籌稅款規模審慎研訂。
立委陳超明等17人、賴瑞隆等16人提案 有關中央普通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增訂基礎建設落後程度、工業與科技業碳排放情形、高污染產業貢獻等分配指標一節,部分地方政府已有類似建議,財政部部將適時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後,訂定明確指標。
蔡易餘等16人提案,有關增列農業發展地區及國土保育區應優先補足基本財政需要之規定,鑑於本部規劃之修法原則,將擴大統籌稅款規模,優先滿足各地方政府基準財政收支差額,在公式指標方面,並將研議落實對於財政較爲弱勢地方政府之照顧,尚須審慎研議。
賴士葆等29人提案 有關所得稅提撥20%作爲地方政府補充財源,按 5%分配花東及離島地區,95%分配其他直轄市及縣(市),並應參酌人口及合理人均歲出等因素訂定分配公式一節,鑑於統籌稅款系屬受分配地方政府稅課收入,爲免爭議,相關分配公式宜採劃一基礎,且不宜過度強調人口因素;至對於特定區域之扶植,可透過補助制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