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正後不用看中央臉色 地方公務員反應曝光

許多公務員指出,由於相關法條未修改,因此未來就算地方政府預算變多,仍無法加薪、增員。(示意圖/資料照)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朝野態度各異,也吸引公務員關注。一位地方公務員近日好奇,《財劃法》通過後,是否能讓地方公務員加薪、增員,減輕壓力,還是會增加業務量,讓地方公務員更水深火熱?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許多公務員指出,由於《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等相關法規未修改,因此地方政府就算預算變多,仍無法讓公務員增員、加薪,且相關計劃仍需中央審覈或備查。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財劃法》雖然通過,中央給地方的錢變多,但他看不太懂,「是不是等於地方單位公務員業務量增重,要辦的計劃更多,更陷於水深火熱啊?」

對此,許多公務員紛紛迴應,「理論上是可以增加更多員額,補足加班費,但實際上沒人知道,但說實話地方政府尤其是新北市,原本的分配款真的嚴重不足,員額太少導致一堆單位過勞做功德加班」、「感覺是本來要跟中央申請的補助款,現在會直接撥到地方政府的口袋,地方政府不用再看中央的臉色」、「我是覺得跟中央要錢,沒花完的要繳回去,所以都拼命花消化預算,如果是地方自己的錢,就可以做更長遠的規劃」。

但也有人說明,「各縣市長突然多了一筆大錢,當然是要拿來辦活動大撒幣啊,不然是要拿來幹嘛」、「地方政府組織基準法不修,只能聘一堆約用人員啊,然後都是那種首長的親戚之類的,一個比一個大尾,你以爲他們會做事?」、「沒有,因爲這次財劃法根本沒處理中央地方權責問題,地方拿了一堆錢,工作卻還是在中央」。

此次《財劃法》三讀通過後,以明年度總預算推估,垂直分配部分,中央每年須多分給地方約3293億元,中央地方財政劃分比例,將從現行中央75%、地方25%,調爲中央65%、地方35%;至於各縣市水平分配,國民黨原版本納入首都臺北市分配款加3%,引發中南部縣市反彈,因此國民黨再修正動議版本將此條件移除,並納入土地面積、人口指標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