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護母砍傷繼父 法官認不具殺人犯意判決不受理
鄭姓男子見母親和繼父吵架,鄭男護母拿菜刀朝繼父頭上砍一刀,繼父頭破血流後求救,報警對鄭提告殺人未遂,高雄地院審理時,繼父原諒鄭男撤告,法官認爲鄭男不具殺人犯意,不構成殺人未遂,僅屬普通傷害罪,因繼父已撤告,裁定本案公訴不受理。
2022年11月5日晚上8點多,鄭男聽到繼父和母親爭吵,兩人吵到互摔家裡東西,鄭男擔心母親遭欺負,下樓衝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護母,他見繼父情緒激動,不斷朝他和母親靠近,於是拿菜刀朝繼父的頭上砍了一刀。
繼父鮮血直流,鄭母也看傻,趕緊將鄭推出家門,繼父則到醫院治療,所幸傷口不深,當晚就出院返家休養。
繼父不滿鄭男動手後沒向他道歉,原本父子倆感情不錯,但他越想越不甘心,報警對鄭男提告殺人未遂罪。
高雄地院審理時,鄭男坦承拿菜刀砍繼父,但否認有殺人意圖,當時只想保護母親,沒想到揮舞菜刀時會砍到繼父。
法官認爲,繼父傷口不深,經簡易處置後就自行離院,考量案發情狀、鄭男下手揮砍力道及繼父所受傷害結果,認定鄭男應無殺人犯意,行爲僅屬於普通傷害罪,因繼父已撤告,諭知不受理判決。
高雄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