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織布公司大火「烈焰照亮夜空」!針織廠遭波及損失5846萬 求償3千萬敗訴
新北市三峽區通用不織布公司2020年失火,消防人員花了6小時纔將火勢撲滅。遭波及的昌隆針織公司指控通用公司沒監控工廠遺留的火種才導致大火,害他們損失5846萬元,提告求償3千萬,一審敗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現場殘跡未尋獲菸蒂,通用不織布也禁止員工抽菸,昌隆針織無法舉證通用公司違反保護他人法律,駁回上訴。
2020年1月7日凌晨,針織廠房裡有14名移工休息,一名移工發現廠內充滿濃煙,隨即喚醒同事找尋起火點,詎料火勢迅速蔓延,只好按下廠內消防警鈴、立即逃跑。附近鄰居被警鈴驚醒,見烈焰照亮夜空,撥打119報案。
昌隆針織公司指責通用不織布公司應避免在工廠內堆置易燃物品,並應檢查是否遺留火種,以防止發生火災,當年1月6日晚上8點員工下班後,沒監控、清除遺留的火種,害得他們廠房因火勢延燒而損失慘重,求償3千萬元。
新北市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研判起火原因,無法排除遺留火種引燃的可能,但提到通用不織布製造不織布所產生的棉絮、粉塵只是可燃物,如無外來火源,並不會發生自燃情形。工廠雖列管爲中度危險工作場所,但未設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也不是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4條第3項所列管的高度危險工作場所。
高院民事庭認爲,不能因不織布工廠屬紡織輕工業,製造不織布產品後產生的棉絮、粉塵是可燃物,於收集後與其他垃圾堆積於垃圾子車待運,就說工廠是從事製造危險來源的危險事業或活動。
高院指出,昌隆針織公司應負舉證責任,火調鑑定書雖研判起火原因無法排除遺留火種引燃的可能性,但現場殘跡既未尋獲遺留火種的菸蒂,引火的遺留火種是否確是菸蒂?或是其他微小類似線香等的火種、火花?除通用不織布員工外,有無可能是來訪的客戶引入火種?狀況不明。
此外,也沒有證據證明是哪名員工亂丟菸蒂,通用不織布負責人又是如何怠於管理而有過失,高院認爲昌隆公司沒盡舉證責任,仍判不織布公司不用賠償。
新北市三峽區通用不織布公司2020年失火,遭波及的昌隆針織公司指控通用公司沒監控工廠遺留的火種才導致大火,提告求償3千萬元,但一、二審皆敗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