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多花7萬找移工 臺灣應該借鏡韓國這樣做
印尼政府頒佈移工零付費政策,衝擊臺灣看護勞動力供給。(圖/今週刊提供)
印尼政府頒佈移工零付費政策,衝擊臺灣看護勞動力供給。若效法韓國建立透明的移工直聘制度,是既能保障弱勢家庭需求,又可降低私人仲介居中剝削空間的可行方案。
「抵制印尼蠻橫政策,拒用印尼看護工!」10月21日,一羣身障人士推着輪椅,冒雨現身印尼駐臺辦事處拉白布條抗議。他們不滿印尼政府明年1月起實施移工「零付費」政策,要海外僱主負擔原本由印尼看護工、漁工自付的出國機票、簽證等安置費用約新臺幣7萬元。
臺灣國際勞工暨僱主和諧促進協會理事長賴昱菘,在35歲騎車自摔造成下半身癱瘓後,15年來陸續換過20位看護工,還有人只工作3天,就丟下一句「要去照顧會走路的阿嬤」而離職,「如果每次找人都要多付7萬元,我根本無力負擔。」目前擔任街頭藝人、每月平均收入僅1萬5千元的賴昱菘說。
像賴昱菘這樣中低收入,或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需要看護工全日照護的民衆,共有10萬3800多戶。他們擔心新制上路後,只要原有的看護工合約到期或想轉換僱主,他們就再也請不起替代人選。更讓賴昱菘等人焦急的是,眼看離新制上路只剩1個半月,臺灣政府至今仍無應對方案。
上工前 被迫先繳10萬仲介費
11月11日,勞動部長許銘春出席公開活動,被問到這項議題時強硬迴應:「印尼現在的作法不是一個國家應有的態度,有違外交誠信原則,勞動部不能接受。」但關於因應對策,她僅說這牽涉兩國談判,目前不宜對外說明,但有請外交部評估其他適當勞工來源國。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常務理事廖浩彬分析,印尼政府已明確提出要僱主支付11項安置費用,其中以護照費用、良民證、體檢費等6項由移工自行負擔較爲合理。他認爲,既然印尼政府鐵了心推動新制,政府談判時除了溝通各項費用由誰負擔,也應着重保障僱主權益,如移工做不滿3個月,須賠償僱主的安置費用。
平心而論,印尼爲保障該國勞工免受剝削而祭出零付費政策,並不令人意外。
長期關注移工人權的臺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專員許淳淮解釋,1名印尼籍看護工來臺前,要先付給當地仲介約新臺幣4萬元費用,到臺灣還得再付仲介3年服務費6萬元,取得工作成本至少10萬元,幾乎等於半年薪水。
不只就職前層層剝削,看護工在臺的勞動條件也不理想。美國國務院發表的《2019年度各國人權報告》就明確點出在臺外籍看護工可能面臨虐待及強暴等不平等對待,卻得爲了還債繼續隱忍。因此早在10餘年前,TIWA就主張借鏡韓國廢除仲介制度,改採取國對國的移工直聘制度。
曾受勞動部委託赴韓國研究直聘制度的致理科技大學國貿系教授林國榮指出,1991年韓國因營建業及小型製造業工廠缺工,開放引進外籍移工,2004年爲保障移工權益不被濫收仲介費,成立隸屬於韓國僱傭勞動部的「韓國產業人力公團」,由國家扮演仲介角色,且每年編列2100億韓元(約新臺幣54億元)預算,在16個簽約國設據點負責召募與語言培訓。
有意聘用移工的韓國僱主,可自行登入產業人力公團建置的平臺挑工,再由政府負責引進。移工入境後,必須先參加政府主辦的就業訓練才能派工,進入工作崗位後,相關單位也會追蹤移工適應情況;移工約滿返國時,也能取得韓國企業的就業證明,有利於融入母國就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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