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喂學童吃「這款藥」稱改善專注力 宜蘭縣府出手了
宜縣府調查縣內某補習班疑似擅自提供學童使用藥品,除要求該班停止招生並限期改善外,也主動通報宜蘭地檢署進行偵辦。(示意圖/shutterstock)
宜蘭縣內某補習班疑似未經醫師處方,擅自提供學童使用藥品,經縣府調查後,除要求該班停止招生並限期改善外,也主動通報宜蘭地檢署進行偵辦。縣長林姿妙說,保護孩子、勿枉勿縱是此案處理最高原則,縣府除安排該班學童篩檢及提供醫療諮詢外,也會持續加強稽查藥品源頭及喂藥單位,請家長們放心。
利他能藥品爲治療兒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常用藥品之一,須經醫師診斷後方能開立使用。(宜蘭縣政府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衛生局表示,日前發現有補習班疑似爲改善專注力、提高學習成效,擅自提供少數學童服用少量藥品,由於該藥品爲處方用藥,而該補習班人員並未具醫師資格,卻讓學童服用。初步查訪,有2位學童被錯誤提供藥品,相關行爲已違反醫師法等規定,縣府已通報地署偵辦,而目前除該班外,並無其他機構出現違規狀況。
局長徐迺維表示,該藥品(利他能)爲治療兒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常用藥品之一,須經醫師診斷後方能開立使用。正確使用該藥品可改善孩童情緒及專注力,但未經醫師診斷使用,則有影響健康之虞。
教育處長簡信斌表示,該班學童人數106人,爲了讓該補習班的學生及家長們安心,教育處已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5條」處以停止招生及限期改善處分,並全面提供該補習班學生關懷服務。
簡信斌進一步說明,目前除已確認學生外,該班其他學生若有疑慮曾服用非經處方之藥品者,衛生局也將安排至縣內3家醫院,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羅東博愛醫院、及羅東聖母醫院接受醫療諮詢及篩檢服務。
此外,衛生局同步透過管制藥品管理系統,經查縣內9家醫療機構及86家藥局,並未發現管制藥品有不當流用。而教育處已通報各教保機構及補習班等,務必落實幼兒託藥措施,協助家長以委託醫囑藥物進行用藥,再次提醒,非經醫囑取得之藥物使用涉及密醫行爲,甚至觸及刑事責任,請各類型機構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