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美女師戀17歲雙胞胎鮮肉 母暴怒盜照PO文反挨告
新北市一名就讀高中生的17歲少年情竇初開,與在補習班任職30多歲的馬姓女老師交往,少年母親得知消息後極力制止,少年氣得離家出走;沒想到母親竟然用馬女與友人的合照開設臉書帳號,還用「老女人愛小鮮肉」爲簡介,並在馬女友人臉書上貼文「狼師」因此挨告,新北地檢認爲母親發言有所本,針對馬女發言不起訴處分,而馬女友人名譽受損則構成加重誹謗予以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哀告母親生了一對雙胞胎兒子,都在馬女任教的補習班學習英文,後來因爲長子跟馬女臉書對話曖昧,如「你這兩天很嚴肅,我就覺得哥哥不愛我了」等語,直到後來長子拒絕馬女後,母親以爲告一段落,沒想到後來又發現小兒子與馬女交往,LINE裡面馬女傳了「我愛你寶貝」並有2人擁抱及接吻的照片,在母親極力反對師生戀之下,小兒子氣得離家出走。
107年11月婦人找到馬女女性友人的臉書,並以馬女與馬女友人的合照開設臉書帳號,並在馬女友人的臉書「沒水準的老師,跟着狼師有樣學樣」等語,讓2人氣得提告;事後少年母親到案供稱開新帳號就是爲了發文,但認爲自己說的都是實情。
新北地檢認調查認爲,少年母親發文皆有所本,有相當理由確信爲事實,因此馬女提告部分處分不起訴;而馬女的女性友人不涉入本案,名譽卻牽連受損,因此構成誹謗罪將母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