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年改退休金縮水 前大法官湯德宗告中研院吞敗

湯德宗卸任大法官時致詞。(本報資料照片/林偉信攝)

2011年從中央研究院退休並擔任司法院大法官的湯德宗,2019年卸任大法官,但他對中央研究院提告主張,政府推行所謂年金改革「不真正溯及既往」地大幅削減之前審定之月退休所得,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判決湯德宗敗訴確定。

湯德宗原本是中央研究院聘任人員,2011年10月1日退休生效,並於 同日起就任司法院大法官,年金改革後,他經中研院覈定退休薪級爲770薪點,退休金種類爲月退休,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分別爲12年、16年,合計28年,重新計算並審定他每月退休所得。

湯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中研院處分重新計算並審定者,是因他就任司法院大法官之前,是中研院退休人員,依退撫新制實施後覈定年資及退休金給與,這與他退休後因再任司法院大法官,基於大法官職位之任期保障所取得之法律上地位屬二事。

合議庭主張,湯主張中研院的處分不真正溯及適用2018年7月1日施行之退撫條例,大幅削減他已取得之月退休金,違背憲法設大法官任期保障之意旨,牴觸憲法上信賴保護原則,沒有理由,判決駁回,湯提上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