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用花東三法綁架民主

立法院傅崐萁委員在四月三日花蓮大地震後,以救災爲名義,提出花東快等三項兆級建設;國民黨黨團更把這些建設條例和國會改革五法綁成包裹,要趁國民黨和民衆黨席次優勢,再接再厲,強制過關。前者綁架了國人對受困天災民衆的關懷,後者綁架了再三表決修理執政黨的快感,都是情緒勒索,綁架民主,做最無正義的壞事!請被利用被綁架的花東民衆,以及國民、民衆兩黨立委,及早警覺,公開發聲,拒絕欺騙民主的花東三法!

花東三法的重大建設是否合宜,有許多討論角度,未來也會有執行中該有的評估流程,個人並不擔心個別委員或黨團提出法案,訂出完工時間表,就一定要依他們的意見建設。真讓人擔心的是提案者的心態:「是真正重視建設的價值,還是賣弄示威?」

首先,這三項經費浩大的工程被形容成錢坑時,提案委員竟然說「不需要政府出錢」、「可以用BOT或開國際BOT標」,這樣的回覆完全顯示提案者不專業。

對這樣複雜艱鉅的建設中,政府和廠商彼此角色不夠了解,也誤解了BOT合約的性質。纔會信口雌胡謅,山也BOT,海也BOT。

其次,條例用簡略文字,幾近草率責求後續辦理事項和期程,並未遵循現今重大工程應有的程序和年期。尤其對「花東快」和「國道六」的主管機關,分別設定爲「花東交通建設推動委員會」和「中橫高速公路建設推動委員會」,並非現行公路總局和高公局。也顯示出對工務推動不了解,對執行機構不信任,反而要在執行機制中加入地方政府或民意代表,讓人懷疑整個提案的動機。

進而,這種巨大工程真的是花東民衆要的嗎?快速進出的聯外交通未必引進開發,北迴鐵路、南迴公路和雪山隧道開通後,宜花東都人口反而外移的殷鑑不遠。盲目投入更快速、更集中的高鐵國道只會讓外來客更大量擠塞花東景點和街道,絕對不是花東之福,也不是國家輔導東部觀光產業的正確策略。

與其胡亂花大錢,不如拿兩兆經費百分之一,約二○○億元,設置綠色花東基金,打造東部成爲有地方特色的旅遊環境。例如十年內改善當地電動巴士,非電動汽車遊客必須轉乘當地公車,促成慢遊和低碳足跡,這纔是重新吸引觀光客的方向。

花東三法看不到爲花東發展的長程意義,卻看到不專業、爲私心顯示出的粗糙條文。如此輕率立法,不是爲公衆福祉,只是拿創制法條來示威,拿強制通過來弄權。

這樣的惡行在國會上演,是綁架國民、民衆兩黨,強姦民主!諸位立委賢達,請別當共犯,趕快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