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業打疫苗須有良民證?教育部籲勿以訛傳訛
受疫情影響,爲避免學生羣聚,補教業目前尚未開放。(本報資料照)
國內疫苗短缺,各羣體與民衆爭打疫苗亂象不斷,甚至傳出補教人員造冊打疫苗困難重重,不只得補良民證,還要提供畢業證書。對此教育部澄清並非事實,希望少數人士不要再妄自散播不實說法,以致顛倒是非、混淆視聽。
教育部表示,根據106年修訂的《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4項規定,補習班於擬聘僱教職員工前,應檢具名冊、學經歷證件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也就是俗稱的良民證等基本資料,提供登錄於資訊管理系統。補教業者對於員工異動時,本就應該依法辦理教職員工資料登錄。
教育部提到,已在7月12日召開線上會議時,說明分兩階段爲補教人員進行疫苗造冊,而補習班疫苗施打以「與學生有密切接觸」人員爲對象,這部分與106年爲防範不適任人員進入補習班任職而增修《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規定,建置補習班教職員工資料目的相同,因此以系統登錄之教職員工資料,爲疫苗施打造冊基礎,是最簡便且能快速協助補習班完成人員造冊工作的方式,也可以避免浮報人數,造成疫苗浪費。
疫情衝擊各行各業,教育部指出,將以移緩濟急經費,完成本次紓困補助款核發,更呼籲補教業者勿再聽信謠言或誤傳,儘速完成疫苗造冊,由地方政府審覈後,教育部將送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疫苗充足情形將補習班人員列爲優先施打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