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師涉性侵13歲學生 王婉諭喊話擴大清查、修改追溯期

控訴遭補習班狼師性侵被害女(左2),今日在立法委員王婉諭陪同下哽咽發聲,呼籲其他受害者一同站出來發聲。(摘自王婉諭臉書/崔正綱高雄傳真)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26日於立法院指控,高雄市智冠文理補習班負責人王冠智(王冠睿)曾性侵年僅13歲的補習班學生,她建議政府考量兒少性侵特殊性,將刑事追訴期改爲成年後起算;受害者A小姐也說,臺灣社會風氣已進步成熟到聲援社會角落中的「房思琪」,後續會勇敢配合相關調查,讓事實完整揭露,保護更多的受害者。

國內近期出現「#MeToo」運動,A小姐日前在臉書發文指控,13歲時遭受補教老師長期性侵3年,老師時常趁着獨處期間逞欲,但時隔20多年,這名教師仍在高雄前鎮地區、鳳山五甲一代教書。

王婉諭上午陪同A小姐,與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秘書陳志遠、臺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委員會主委陳孟秀一同召開記者會。A小姐指出,教育和升學不該是如此,孩子們能健康、平安、快樂地長大,受到完善保護,是所有家長們的共同盼望,希望成爲大人的我們,爲了下一代、甚至往後每一代的孩子,一起勇敢站出來。

王婉諭指出,據監察院「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調查報告,76%加害者都是與受害學生、兒童明顯權勢不對等的老師、教練或長官,藉由有規畫、有目的地利用權勢,獲取學生信任,導致兒少在事發後陷入混亂感,感到孤立無援,擔心說了也沒人會相信。

王婉諭接着提出兩大主張,其一是國家人權委員會去年宣佈啓動「國家系統性訪查計劃」,要找出校園與兒少安置機構性侵事件中的結構性漏洞,預計訪談50位兒少性侵倖存者,盼能納入補習班這項教學場域;其二是,目前《刑法》規定性侵不滿14歲兒少的追訴期是20年,但澳洲皇家兒童性侵調查發現倖存者平均花23.9年才首次揭露性侵經歷,建議政府考量兒少性侵特殊性,將追訴期改爲成年後起算。

陳志遠建議,高雄市教育局應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對本案展開調查,且因事件性質與校園性侵相近,市府仍可借重所設性平會的專業委託調查,並擴大檢視該補習班老師曾授課班級的學生資料,同時盼教育部能爲此修正相關法規,讓類似案件的擴大調查成調查制度的一部分。

陳孟秀表示,當司法、大衆質問受害者當時爲何不呼救、揭穿時,往往忽略類似案件多是熟人所爲,大部分被害人不知如何自處,唯有社會理解「沒有完美受害人」的事實,被害人的聲音才能說出來,進而阻止犯罪行爲再次發生,所以她要告訴A小姐,「你沒有錯,錯的是性暴力的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