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黃姓補習班老師去年11月開學後載一名女學生到大武崙砲臺旁的停車場「車震」,被巡邏員警查獲,少女供出2個月和黃男發生30次性行爲,檢方3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黃男。
據瞭解,37歲黃男長相帥氣,被害少女國三時開始上他的課,上高中後2人開始交往,去年開學後的2個月內,2人在基隆、臺北等地摩鐵發生至少30次以上關係,黃甚至還傳訊給少女「你可以叫我爸爸」。
去年11月某日晚間,黃男載女學生到大武崙砲臺旁的停車場嘿咻,正好被員警巡邏發現,因爲少女穿制服,進而揭發這起老師與未成年女學生的戀情。
少女家長得知後十分火大並提告,檢方根據2人在通訊軟體上的對話、摩鐵相關紀錄等認定黃男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今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