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蜂捉蛇定案!農政單位主責保育動物、較不具威脅勤務
捕蜂捉蛇該由農政單位或消防單位主責爭議,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對外表示考量機動性,應交由消防單位負責。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30日邀集各縣市消防局長協商,最後決議往後民衆通報蜂蛇出沒及夜間10點後的緊急勤務,由消防單位受理執行,其他處理保育類動物及較不具威脅的捕蜂等一般勤務,由農政單位主政負責。
行政院31日在總質詢後發出新聞稿表示,針對捕蜂捉蛇勤務執行,政院召集各縣市消防單位協商,出席者有政務委員吳宏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內政部消防署等代表,以及各縣市政府消防局長,並討論出以下幾點結論,包括:
一、 基於民衆對報案方式之信任與熟悉度,仍由現行119、1999通報系統受理及全程管控,以維持既有服務品質。
二、 民衆通報蜂蛇出沒及夜間10點後之緊急勤務,由消防單位受理執行,俾免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三、 其他處理保育類動物及較不具威脅之捕蜂等一般勤務,由農政單位主政負責。
四、 對於參與捕蜂捉蛇緊急勤務的消防人員,其權益應予保障,由各主管機關研議強化相關勤務教育訓練及值勤必要之裝備,以維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