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蜂捉蛇定案!農政單位主責保育動物、較不具威脅勤務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捕蜂捉蛇該由農政單位消防單位主責爭議政院賴清德日前對外表示考量機動性,應交由消防單位負責。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30日邀集各縣市消防局長協商,最後決議往後民衆通報蜂蛇出沒及夜間10點後的緊急勤務,由消防單位受理執行,其他處理保育動物及較不具威脅的捕蜂等一般勤務,由農政單位主政負責。

行政院31日在總質詢後發出新聞稿表示,針對捕蜂捉蛇勤務執行,政院召集各縣市消防單位協商,出席者有政務委員吳宏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內政部消防署等代表,以及各縣政府消防局長,並討論出以下幾點結論,包括:

一、 基於民衆對報案方式信任與熟悉度,仍由現行119、1999通報系統受理及全程管控,以維持既有服務品質

二、 民衆通報蜂蛇出沒及夜間10點後之緊急勤務,由消防單位受理執行,俾免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三、 其他處理保育類動物及較不具威脅之捕蜂等一般勤務,由農政單位主政負責。

四、 對於參與捕蜂捉蛇緊急勤務的消防人員,其權益應予保障,由各主管機關研議強化相關勤務教育訓練及值勤必要之裝備,以維護安全。

五、 消防人員因執行排除蜂蛇出沒之緊急勤務肇致傷害等皆視爲因公出勤之執行勤務中,應予合理補償與撫卹。

六、 消防業務地方自治事,請各地方政府將本次會議結論,納入現有執行機制,消防與農政單位共同合作,確保民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