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國道自撞棄車到友人家睡覺遭訴 駕駛喊「盡力了」下場曝

一名男子駕駛BMW在國道自撞後棄車到友人家睡覺,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不過法院審理後獲判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北市許姓男子駕駛BMW轎車,在國道1號失控自撞護欄,故障停在輔助車道跨外側路肩,許男並未擺放故障標誌,搭便車下高速公路到友人家睡覺,導致後方車輛不慎追撞,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認爲,許男考量自身安全先行離開高速公路,難認是基於壅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而棄置車輛,判他無罪。可上訴。

許男去年4月29日凌晨4時許駕駛BMW轎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23.9公里、圓山交流道附近,車輛打滑旋轉,車後碰撞內側護欄,再反彈到外側車道,整輛車停在讓其他車輛加速的輔助車道,橫跨在外側路肩無法行駛,許男並未擺放故障標誌,搭上路過民衆的車自重慶北路下車,再到王姓友人家睡覺。

稍後一名吳姓駕駛看到橫跨在車道與路肩的BMW轎車,原要往左側閃避,但因後方有一輛大卡車,不慎撞上BMW轎車,導致車輪爆胎,許男因此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許男向法官表示,打滑失控後,車子已經在冒煙了,放置警示標誌的後車廂也打不開,他還是硬踩油門開到最右邊,況且他也有通報道路救援業者,說國道1號23.9公里處有事故,車輛在路中間需要拖吊,因爲,當時下大雨很危險,路邊有一臺車經過才先將他載到高速公路下,向法官強調「我已經盡力做當時能做的事了」。

法官經查,發現當天高公局確實有接獲事發處有通報交通事故,但當日拖救車輛派遣系統未有相關派遣紀錄,應該是該拖救車路巡發現許男BMW車輛,直接執行拖救作業時,未回報;許男也是考量自身安全先行離開高速公路,因此難認他是基於壅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而棄置車輛,諭知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