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I≧30列「第9類」優先打疫苗!指揮中心:要有肥胖症證明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張乃文/臺北報導

指揮中心開放第九、十類對象登記疫苗施打,第九類對象「19歲至64歲易導致嚴重疾病高風險族羣、罕見疾病或重大傷病」其中也包含BMI≧30的民衆。但指揮中心說明,定義是要有就醫證明肥胖症」,才符合資格。指揮官陳時中說,還是以主診斷爲主,有特殊情況可另外申請,基本原則不變。

疫苗接種對象第九和第十類,最快月中就能打疫苗,其中第九類對象資格19至64歲具有嚴重疾病的高風險疾病者,患有糖尿病,慢性肝病心血管疾病,HIV感染者等,也包含BMI值大於等於30的人。不過,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沒有說一定是BMI大於30,我們現在定義就是,用健保診斷碼上面的肥胖症,而且要在過去一年內(就醫)。」換言之,必須要在109年1月-110年5月間有就醫證明「肥胖症」,纔是符合優先施打對象。

不過,外界認爲,因肥胖症本身就醫人數較少,若再加列主診斷的條件,恐會讓許多肥胖高風險民衆無法早點施打到疫苗,而陳時中在今(8)下午疫情記者會上解釋,仍還是要有主診斷,以去年1月1日起至今年的5月31日,健保有就醫紀錄者便列入其中,當然會有特殊情況,可以經過程序說明,但基本原則仍不變。

陳時中強調,不會說「完全打不到」,因爲根據年齡層會盡快開放,有個優先者,就有個貢獻者整體疫情一定無法做到百分之百,有疏漏需要改進的,也會盡速檢討,請大家體諒,每支疫苗都相當珍貴,希望能保護彼此。

▲BMI≧30民衆,若有診斷證明可優先施打疫苗。(圖/記者李佳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