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男酒駕「想偷開650m」…警追問有喝嗎?他神回曝違規行爲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警員,在6日晚上11時許,於金山南路一段附近攔查1名賓士駕駛,盤查時發現身上飄散出濃厚酒味,警員詢問是否有喝酒,男子回答「一點點」,警員立刻要求其下車受檢,最後酒測值達0.59mg/L,男子坦承,因爲將車停在餐敘的地點旁停車場,離住處不到1公里的路程,所以貪圖方便直接酒駕回家。
警方調查,63歲的潘姓男子,平時從事服務業工作,在6日晚上與朋友相約在中山區長安東路上餐敘,將賓士車停在餐廳旁邊的停車場,席間喝了酒,但是想到隔天上班要使用車輛,所以心存僥倖、貪圖方便,認爲住處離餐廳不到一公里,所以直接酒駕開車上路。
▲潘男餐敘喝酒,自認住家離餐廳650公尺,僥倖開車上路遭查獲酒駕。(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潘姓駕駛行經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八德路口,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警員見其車速緩慢、在臨檢站前還想停在路邊不敢往前行駛,立刻上前盤查潘姓駕駛,車窗拉下後卻飄散出濃厚酒味,警員詢問是否有喝酒,潘則回答「一點點」,警方立刻要求潘姓男子下車接受酒精檢測,最後酒測值達0.59mg/L。
潘姓男子供稱,餐敘過程有喝酒,但是因爲考慮隔天早上上班要使用車輛,餐敘地點又離中正區的住處僅650公尺,所以爲了才心存僥倖開車上路返家,但最後仍遭警方查獲酒駕,訊後依照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潘姓駕駛車速緩慢,見臨檢站又想停在路邊,詭異舉動讓警方上前盤查,最後解測值0.59。(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警方呼籲,酒後駕車易造成嚴重傷亡,且處罰甚鉅,民衆切勿以身試法,酒後除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取代自行駕車外,更要留意飲酒隔日之宿醉,一定要有充分的休息時間,完全代謝體內酒精後,纔可以開車或騎車,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據悉,男子所開的賓士轎車爲E200,2024年新款車價就要294萬起,變速箱系統爲 9速手自排,排氣量爲1999cc,並非強調動力型能車款,但從中控臺延伸至副駕駛座前方的超大觸控玻璃螢幕,搭配貫穿冷氣出風口造型的全景式內裝照明燈條,讓整體座艙充滿科技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