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拚國務機要費翻案開國際記者會 律師:法庭外講再多也沒用

國務機要費纏訟15年多,前總統陳水扁涉案部分已裁定停審。(本報資料照片)

國務機要費纏訟15年多,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8日再開辯論庭,前總統陳水扁涉案部分已裁定停審,但扁今天卻開國際記者會拚翻案,前法官張淵森律師表示,法院審理講求證據,且必須要在法庭內依法定程序調查後,扁在法庭外講再多也無法影響審判結果。

張淵森律師解釋,依據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法官須獨立審判且依證據法則,透過法庭上的證據力調查,交互詰問等程序,讓法官對犯罪證據進行調查,再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但扁停審卻在法庭外喊冤爲自己辯解,依法這些辯詞都不能做爲審判的證據。

2006年爆發的國務機要費案,因涉及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 吳淑珍夫婦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引發國人高度關注。檢方當初分成三部分起訴,包括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國務機要費的商業會計法,陳致中夫婦涉及洗錢。纏訟多年後,部分案件已定讞,國務機要費、洗錢案,則在高院更二審審理中。高院2016年裁定扁的部分因病停審,其餘被告繼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