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未成年女學生口交還拍裸照 新加坡跳繩教練判刑25年
▲跳繩教練於羅傑因強暴和性侵未成年女學生,遭判刑25年。(圖/檔案照)
新加坡一名跳繩教練被被控強暴和性侵未成年女學生,週一(19日)下午被判刑25年。受害人是在2006年認識告於羅傑(Roger Yue JR,譯音)。當時他獲聘擔任受害人就讀小學的跳繩教練。
現年60歲的於羅傑被指控在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期間,性侵及強暴當時13至14歲的受害人,包括逼迫 該句女學生爲他口交、拍下她的裸照、撫摸她的胸部、以及及用 異物侵入她私處等48項罪名。
被告因其中7項控罪受審,其餘41項暫時擱置。於羅傑和女學生髮生性關係的地點在全島超過20處:包括白沙公園沙灘、裕華園七層寶塔、星和園涼亭、學校的課室和 樓梯口、裕廊山瞭望臺、廢棄的建築、游泳池和天橋下等。
於羅傑犯案後一直逍遙法外,直到案發5年後,受害女少進入理工學院,向講師及輔導員傾訴時,才揭發被告的罪行。 之後報警。經審訊後,於羅傑上月被判7項強姦和性侵女學生罪名成立,案件在週一量刑,高等法院判他2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