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碳泄漏「臺版CBAM」要上路?環部:恐涉及修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7日邀請環境部針對「邁向碳有價時代:碳費擬訂時程及碳費審議委員會之相關內容」專案報告。(林良齊攝)
有業者疾呼,國內要徵收碳費,但進口產品卻毋需繳納費用,憂心會造成碳泄漏,呼籲應實施臺版CBAM(俗稱碳關稅),環境部部長薛富盛今天備詢時也說,應考慮推動臺版CBAM,環境部政務次長施文真說,以國際貿易角度來看,追求公平性的做法應該上路,但如何徵收及法源恐怕還要涉及修法。
依氣候法31條指出,爲避免碳泄漏,事業進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產品,應申報產品碳排放量,並依排碳差額取得減量額度,如果未依未取得足夠減量額度,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繳納代金。但如果已在出口國實施排放交易、繳納碳稅或碳費且未於出口時退費,可以申請減免。
施文真坦言,提出臺版CBAM後,國家跟國家之間的貿易關係就會很緊張,但就追求公平的負擔來看,原本就應該如此,但機制要如何設計,因爲部分國家的收取爲隨着燃料使用的「燃料費」,但我國則是視產品規模不同的「碳費」,這也爲何歐盟花了如此多的時間才讓CBAM上路。
施文真說,目前歐盟仍僅止於申報,但上路時就具有挑戰性,因此會先觀察其他國家實施的狀況,遇到什麼困難、犯了什麼錯,讓臺灣可以學習,此外,氣候變遷因應法可能還要修法才能啓動臺版CBAM,如代金的費用是要使用碳費一般費率或優惠費率等。
施文真指出,因此還是先讓碳費制度上路,產業界如果覺得過度配套措施還不足,再來看看是不是需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