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嫌聲音大 他暴怒11刀刺死同鄉 泰籍移工二審加重判

泰國籍男子阿比2023年底不滿被同鄉瓦城抱怨音量太大,竟持15公分水果刀朝同鄉猛刺11刀,同鄉送醫2天后仍不治,苗栗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刑9年10月,臺中高分院二審改判10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

泰國籍男子阿比2023年底不滿被同鄉瓦城抱怨音量太大,竟持15公分水果刀朝同鄉頭、胸、腹和腰部等部位猛刺11刀,造成同鄉肝臟、胃壁和脾臟遭穿刺傷,送醫搶救2日仍不治,苗栗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刑9年10月;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爲,一審量刑太輕,改判10年6月,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據調查,阿比與瓦城爲苗栗縣銅鑼鄉某公司的同事,平時居住在銅鑼鄉某宿舍;阿比2023年12月8日晚間8時許在2樓房間講電話,瓦城則在樓下與同事飲酒,瓦城上樓向阿比抱怨音量太大,阿比竟萌生殺意,持約15公分水果刀朝瓦城的頭、胸、腹及腰部等部位猛刺,瓦城受有11處刀傷其中3刀造成肝臟、胃壁、脾臟穿刺傷。

瓦城送醫後,在10日上午10時多因多處銳器傷造成肝、脾、胃穿刺傷,併發敗血症,導致敗血性休克而死亡。阿比於警察前往醫院詢問何人動手打架時,主動向警察自首犯行,阿比承認持刀刺傷瓦城,但否認有殺人犯意,苗栗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刑9年10月。

臺中高分院二審審酌,阿比犯案時持續刺擊瓦城身體重要部位,足見其下手猛烈,不僅僅是單純傷人示警或維護自身安全,而確係具有殺人之直接犯意甚明,但阿比品行尚可,一時衝動犯下此案,加上已委託泰國家人與瓦城家屬達成和解、賠償,犯後積極彌補過錯,經綜合考量後,二審法官認爲原審判決仍屬過輕,改判有期徒刑10年6月,諭知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