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園案挨批動作慢1年 教育局:111年查無證據

已遭廢照的臺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去年爆發性平事件,多名民代質疑市府早在民國111年就可介入,卻慢了1年纔開罰。教育局說明,接獲通報立即處理,但111年與警方皆查無證據。

民進黨立委吳沛憶昨天質疑,臺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發生性侵案,臺北市長蔣萬安稱第一時間就展開調查並裁處,但此案首次被通報是111年7月,蔣萬安直到112年纔開罰,足足慢了1年,且這一整年都沒有把狼師停職。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則說,臺北市教育局有2個時間點可要求狼師停止繼續殘害孩童,第1次是111年7月第1起性侵案件在司法調查進行時,再來是112年3月第2起案件爆發時,教育局卻直到112年8月纔有相關動作。

臺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今天透過新聞稿嚴正聲明,指外界對市府並未第一時間處理的指控,與事實完全背離,請有心人士切勿混淆視聽。

教育局說明,此案幼兒園在111年7月通報警方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教育局因此同步查看該月的監視器畫面,當時並未在畫面中發現異狀,警方偵辦後也查無相關證據,臺北地方檢察署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全案偵結。

教育局指出,由於教保服務人員條例112年3月1日修正施行後,在第17條第3項才訂有教保員在調查期間應予以停職等規定,因此111年時尚無相關法規將行爲人停職或裁罰。

教育局表示,112年7月12日接獲此幼兒園通報事件後,隔天即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交由審查小組決議受理,並組調查小組展開正式調查,在同年9月26日發出公告,廢止此幼兒園設立許可,同時處行爲人及負責人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

此案行爲人因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去年被提起公訴,到案後遭羈押至今,臺北地院定8月宣判。另方面,檢察官在審理期間又接獲至少20名女童家長提告,且追查出行爲人涉拍攝大量侵犯女童的影像檔案,此部分持續偵辦中。